“葛优躺”表情包别再乱用了,一告一个准,比号称南山必胜客的企鹅公司还要厉害,6年544起官司,只输了2家,单凭这个就获赔了759万。

我们都知道,演员葛优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一个名叫纪春生的角色,该角色在剧中有一个经典的 “葛优躺”形象,后来经过网友二创成为了网络热梗和表情包。

前几年,社会流行一种“丧文化”,说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年因为生活、学习、事业、情感等的不顺,在网络上、生活中表达或表现出自己的沮丧而形成的一种文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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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葛优躺”的形象正好匹配这种丧文化的核心精神,将这种颓废的情绪完整的表现了出来,由此这个表情包开始在网络上走红,连带着葛优其他影视剧里的动态图也被网友二次创作出来。

随后,一些文创工作者在写文章或者广告文案的时候,也将这些表情包编在了相关作品当中。

近几年,葛优以侵犯肖像权的名义,将这些企业和个人媒体账号起诉到法院,向他们索赔。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上公布的消息,截至到2023年3月22日为止,跟“葛优躺”有关的侵权案件文书一共有600余份,涉及的案件个体有544起,其中仅有2家因为相关证据不足败诉之外,剩下的542家全都告赢了。

因为一个表情包,葛优一方就获得了759万多元的经济赔偿

当事人葛优曾经对此事表态,“葛优躺”等相关表情包或者图片可以用来调侃,但不能用作商业方面,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就属于侵权行为。

道理是这个道理,法律也是这么规定,只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有很多人分不清什么形式属于调侃,什么形式属于商业用途。

比如有些网友评论里问的一些奇特问题。

在公司或者业务属性为主的微信群聊天使用这种表情包 ,算不算商业行为?

以及二次创作时,将葛优头像用马赛克等涂抹手段遮盖,这种方式算不算侵权?

目前来看,最保险的做法,就是不用。不仅只是“葛优躺”,其他一些肖像特征比较明显的图片也尽可能地不去使用。

不少被葛优起诉的公司和个人都曾表示委屈,有的阅读量仅为个位数,有的公众号都已经停更等,有的企业不明白,数年前发布的文章至今仍在有效诉讼期内吗?

事实证明,只要使用了,不管是否造成一定的传播影响力,事后都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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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有网友羡慕的说:葛优躺着就把钱给赚了

也有网友对此感到不理解,表示:官司虽然赢了,但输了体面,况且葛优看起来也不像缺这点钱的样子

从情感上来说,葛优的做法的确有些让人觉得不舒服,容易留给别人一种小气没格局的负面印象。网友们将葛优的个人品牌做了二次传播,最后却让葛优割了一波韭菜,按照常规的想法,这个行为有些不太道德。

但是从法理上去看,葛优起诉这些企业和个人创作者,又在法律允许的合理范围内,也没有刻意去钻法律的空子,公民使用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别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就因为自己是个演员是个公众人物,就不能起诉他们,似乎又有些强人所难。

归根结底,还是我们在法律普及层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除了自古流传下来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种通俗易懂的法理之外,还有很多领域的法律概念还比较模糊,尤其是在一些商业版权方面的规定,知之甚少。

所以说,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能做的只有三点。

第一个,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以后在聊天或者写文章的时候,什么图片可用,什么图片不可用。

第二个,实在没有时间学习,干脆一刀切,从此以后不再使用任何人物或者动漫形象表情包,实在想用,就用自己的。

第三,结交一些明星朋友,像周杰伦跟刘耕宏一样,处成好哥们,好兄弟,哪怕刘耕宏用了周杰伦的《本草纲目》跳操走红网络,周杰伦也不会起诉他,反而很大方的让刘耕宏继续开发自己其他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