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两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帮助更多“两癌”患病妇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压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2023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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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即日起-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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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原则上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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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低保或特困证明等)。
2.乡、村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级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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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妇女,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妇联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