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残疾人、智力障碍人士......农村的弱势群体,已经成为诈骗分子眼中的肥肉。

一个每月只有400块低保金的低保户卢先生,背上了8.2万的车贷,每月需要还款1656.39元,连还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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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成背贷人

他的手上,既没有车,也没有钱。

骗子以有好处费,或者贷款后分成为由,给像他这样的低保户办理贷款,贷款进了骗子的腰包,车被出售获利,卢先生什么都没拿到,却凭空背上高额债务。

为了骗更多的人给他们贷款,骗子甚至在市区租了一套房子,里面住的几乎都是有智力障碍的残疾人,住解决了,为了吃,还专门招了一个做饭阿姨。

当然,这位做饭阿姨后来也成了他们的目标。

像这样的骗局其实并不新鲜,每年全国各地都有被骗背上贷款的人。

生活受到影响

河北、江西、浙江,这两三年间,或许更早就已经出现,持续有低保户、残疾人、智力障碍人士被骗,车贷、房贷、装修贷......能贷什么贷什么,各地警方已经查到过很多次。

他们没有经济能力还款,没有稳定工作,有的甚至没有家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法律更是一窍不通。

完美受害者不过如此。

有的受害者不完美,不代表他们不无辜。

有人是冲着好处费去的,自愿给别人背贷,一次三五百元的报酬,足够他们一个月的低保。也有拿不到钱的,骗子说贷出来300万,分你100万,实际上你连钱贷到哪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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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背债

背上贷款之后,躲到偏远边郊村子里,谁也找不到,等风头过去了,出来继续背。

这种人,被称为职业背债人。

他们的生活本来就远离社会,只求温饱,征信、起诉这样的问题对普通人来说犹如深水炸弹,对他们来说不过挠挠痒,只要能忍受烦人的催债电话,生活照样过。

但对贷款发放方来说,这是巨大的损失,无底的黑洞。

骗子“零元购”,没有任何损失,背贷人薅羊毛,几乎也没有损失,贷款发放方却凭空多出了一大笔找不回来的资金。

众所周知,钱不流动起来,没办法产生任何收益。

于是有人诉诸法律,要求背贷人还钱,可谈何容易。

吃低保的没钱还,残疾人没能力还,智力障碍人士本就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合同都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他们就算想还,怎么还,拿什么还?

有内鬼吗?肯定有。

多个贷款人曾被安排居住在郑州市华山路一小区内

谁提交的虚假材料,谁怠于行使审核职责,谁最后拍板发放贷款,一整个流程上的人查下来,相信会有意外收获。

这个骗局有解吗?当然也有,需要背贷人亲自出马。

有人发现自己被骗后,忍受不了催收电话,也不愿意背上贷款,就寻求法律帮助,要求找到自己名下的车辆,由本人进行处置。

这一做法的法律依据在于,车辆属于动产,和房子等不动产不一样,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是交付,而不是登记。

背贷人名下有这辆车,实际上却并没有被交付这辆车,因为他没有支付首付款,不能以车辆丢失为由报警寻找,但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以被骗或民事侵权为由,找回这辆车。

而对于诈骗人员,此前早已有过判例,可以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对他们进行处罚。

2019年,湖南益阳就有个诈骗团伙,用征信记录良好但无债务偿还能力的“白户”申请购车贷款,和某4S店签署购车协议和合同,垫付车辆首付款,提车后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非法的二次贷款或转卖,从中获取利益。

最后法院均以贷款诈骗罪进行定罪,几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8年不等的刑期,并处最高8万的罚金。

所以,对于这类诈骗人员,我们并不是没有办法处罚,要避免出现类似情况,重要的是做好案前预防。

低收入人群不光需要经济保障,还需要从劳动中获得成就感,从生活中获得满足感,才不会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被迫还款

智力障碍人士不光需要经济保障,还需要有人照料,需要认识这个社会,需要习得一定的劳动生产技能,才不会被人骗去当韭菜。

他们的生活环境只有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他们的生活需求,才不会轻易跳进别人设置好的圈套,成为鱼肉任人宰割,做到这一点很难,但要让弱者不受侵害,这是必经之路。

这个过程中,必要的监管不能少。人性都是怠惰的,要克服劣根性,只有严格监督,严格按流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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