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市监局经开分局,‘首违不罚’让我们感受到了市场监管执法的包容性,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对经营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及时改正……”得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免受行政处罚,当事人十分感谢“首违不罚”政策的实施。

2023年1月9日,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依法对辖区某食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查看该公司食品出厂检验记录时,发现该公司没有对每批次出厂已检产品进行检验登记,未按规定遵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应对其予以处罚;经开分局随即对该公司开展行政指导,当事人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严格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积极消除不良影响。

鉴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在涉嫌违法后,积极消除不良影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对当事人作不予行政处罚。2月24日,该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向当事人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首违不罚”的执法新模式让经营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举措。市监局经开分局贯彻落实四川省“双不”新政,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把握执法尺度,彰显执法温度,提升执法质效,在法律框架内给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激励企业主动守法、规范经营,全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马颖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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