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米迎春 高霞)前期,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及时启动1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众发放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惠及全区16581人。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姜堰区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众发放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此次享受补贴对象为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在册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及区总工会登记在册的特困职工。经统计,姜堰全区符合条例的发放对象总人数为16581人,该区财政督促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发放到位。(余长江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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