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总览

1996年4月9日,发生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强奸杀人案。当时,值班的呼格吉勒图听到女厕内有人呼救,便和同事闫峰前去查看。他们发现一名女子的裤子被褪掉,下身裸露并已经死亡,于是立即报警。当晚,呼格和闫峰被警方带走审讯,期间呼格承认了犯罪。

经过调查和审判,1996年5月23日,内蒙古中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有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核准死刑。仅仅62天后,即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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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05年10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被抓获,主动交代了他1996年在呼和浩特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强奸杀人案。这正是当时呼格被认定为罪犯的那起案件。

在此背景下,内蒙古政法委于2006年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复核,最终认定这是一起冤案。2014年11月,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经过再审,呼格被判定为无罪。

正义之心还是害人之源

1996年4月9日晚上9点,呼格吉勒图辞完工回家途中,经过一处毛纺厂的女厕所,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尖叫。他顿时愣住了,随后又听到几声呻吟,他意识到里面可能有人遭遇危险,于是迅速往厕所门口走去,试图看清楚里面的情况。

但是,女厕所里面的环境十分昏暗,呼格吉勒图的视线非常有限,他只能听到里面传来的哭喊声,却看不清里面的情况。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呼格吉勒图决定寻求帮助,他转身离开了现场,希望能找到其他人一起前往。

回到毛纺厂的工作间,呼格吉勒图找到了同事严峰,紧张地告诉他发生的事情,希望他能一同前往女厕所查看。严峰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感到十分惊慌,但他相信应该有更专业的人员来处理这个事情。因此,他建议呼格吉勒图不要轻举妄动,最好不要去冒险。

但是,呼格吉勒图并不认同严峰的看法。他觉得这是一个需要行动的时刻,不去帮助遇难者会让自己感到内疚和不安。因此,他再次向严峰发起了请求,希望他能够一同前往女厕所。

最终,经过一番劝说,严峰被呼格吉勒图说服了,两人一起回到了女厕所。他们看到女厕所门紧闭,里面没有任何声响。就点着打火机,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骇然地看到一个下身赤裸的女子,已经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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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的第一反应就是报案,却被严峰拉住了,他担心警察会把他们二人当成嫌疑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极富正义感的呼格劝说下,严峰同意和他一道去附近的治安岗亭报案。

警察一听是命案,让他们立即带着去现场查看,勘验证实,受害人羊小艳被人强奸后杀害,死因是脖子被掐导致窒息。之后,诚如严峰担心的那样,两个见义勇为的小伙成了犯罪嫌疑人,而呼格作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更是被反复盘问。

无理的审问和判决

回想起当时的情形,闫峰仍然感到不寒而栗。他记得警方传讯时,一再追问呼格吉勒图的人品如何,甚至不断引导他说出不利于呼格吉勒图的证言,直到他说出呼格吉勒图曾说过黄色笑话,才终于停止了对他的逼问。

呼格吉勒图的笔录中也提到了他在被关押期间遭到了警方的逼供。公安局的人强迫他按照他们说的话说,不允许他上厕所,还欺骗他说被害人并没有死亡,只要他认罪就可以回家。甚至更可怕的是,他们对他进行了殴打。

这一切发生在一个刚满18岁的小伙子身上。他因为自己是报案人而被诬陷为杀人犯,而诬陷他的人竟然是公安局的警察。他一直以为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没想到会让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1996年,在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下,法院在仅仅61天的时间内就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且要求立即执行。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犯有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法院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呼格吉勒图在宣判后提出上诉,以没有杀人动机并请求从轻处理为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

六月飞雪

1996年6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进行了执行。当天,大批群众聚集在刑场旁观看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的过程,他的亲人们则在远处默默祈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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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的三弟在火葬场料理后事时,发现他身上有两个枪眼,一个在太阳穴,另一个在后脑勺。此外,呼格吉勒图在殡仪馆美容的时候,右眼始终无法闭合,不知道是否是死不瞑目的情况?

对外公布的信息显示,呼格的认罪供词是这样的:"那晚我下班后,趁着天色昏暗,溜进了途中的一个公共女厕所,在靠里的蹲坑里假装大便,实际上是等待目标,准备强奸进来的女人。八点左右,一个女的进来小便,见我扑过去,她赶忙提起裤子,并厉声问我干什么,我低声说'别喊',说完将她抱住,用一只胳膊搂住她的脖子,怕她喊,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到她没吭声,我便将她的裤子拉下,摸她、亲她......哪知她咽气了......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怕将来追查到我......我报案是想转移你们追查的目标。"

真凶的出现

呼格的死让他的家人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而对于其他人来说,这起案件已经成为了过去,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然而,时光的推移并没有让真相永远埋藏。在2005年10月23日,一个名叫赵志红的罪犯因为系列强奸杀人案被警方抓获,他在交待作案经历时多次提到了1996年在呼和浩特市一厕所里奸杀了一名年轻女子的事情。经过民警的核实,这名年轻女子正是当年被奸杀的羊小艳。

赵志红,一个出生于1972年的内蒙古农村男子,曾被人们称为"微笑杀手"。他在1996年到2005年的时间里,犯下了二十余起案件,其中包括奸杀多名女性,最年轻的受害人只有12岁。

赵志红的外貌并没有多么惊艳,但他总是面带微笑,给人留下一种易相处的感觉。他在1995年娶了一个城里姑娘做老婆,婚后两人来到呼和浩特打工。然而,他从小在农村长大,初到城市时感到很不适应,加之没什么本事,很快就陷入了落差的情绪中。他没朋友,和家人在一起时话也不多,唯一排解烦闷的方式就是出去找女人,用挣的少数钱都花在了这上面。后来,他没钱用了,就开始犯罪,从小偷小摸到强奸、杀人。

他仅用了半年时间,就从一个朴实的农民变成了一名杀人凶手。他强奸并杀害的第一个女孩是羊小艳,这一罪恶行为改变了他、羊小艳和呼格三人的命运。

赵志红交待了羊小艳遇害的真实经过:那天他恰巧到公厕里方便,听到一阵高跟鞋的声音,据此判断来了个年轻女人,那一瞬间,他内心的邪火就窜了上来,冲到了隔壁的女厕所里......

同许多罪犯一样,强奸杀人给赵志红带来了无法自拔的快感。他说,杀人除了让他兴奋,也会让他后怕、焦虑,为了排解这种负面情绪,他能想到的方式就是继续强奸杀人,用快感来冲抵抑郁。

艰难的翻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赵志红案,他被指控在十几年的时间里犯下了多起强奸杀人案件。然而,在审理中,法院只对其中九起案件提起了诉讼,而赵志红早在交代罪行时就承认了四九女尸案,但是却没有被提及。

在庭审过程中,赵志红提出了这个问题,并表示这不公平,法庭因此中断审理。人们对这个案件的审理变得更加关注,对于当局未对赵志红提起四九女尸案的诉讼,也引起了广泛的疑问和质疑。

在赵志红供出命案后,内蒙古政法委组成案件核查组,对案件进行复查,结论定为冤案。然而政法委不能改判,需要走法律程序。但"4·9"命案始终未开启重审程序。公安部领导意见在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要求重新调查4·9案的要求在后,这也让案件的进展受到了限制。

据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透露,再审程序实际上很简单,关键在于相关部门是否愿意启动。但是,如果案件再审乃至平反,将涉及人员问责和国家赔偿的问题,尤其是人员问责问题,这才是案件久拖不决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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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被认定为冤案后,当时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先后写5篇内参发往中央。

改判无罪

2014年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重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在审理中,法院组成了新的合议庭,仔细查阅了案件全部卷宗和相关材料,并听取了申诉人、辩护人和检察机关的意见。在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法院做出了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12月31日,无罪判决书送到了呼格吉勒图父母的手上,并支付其206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当年的相关办案人员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洪道德认为,此案的再审和改判凸显了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的态度和决心,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自信的表现。

中国的普法教育,任重道远。普法是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与之对应的,需要司法机构能正确地执法。我们必须承认,23年前呼格的死是中国司法史上一处不能抹去、无法回避的败笔,此案的重审却又推动着中国司法离绝对的公平正义近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