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各地可谓各显神通。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一个说法,引起不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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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中有一条为,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看着颇为让人不舒服,从法治的角度来讲,法治首先政府就要讲法,不是你想捕就捕,不想捕你就可以不捕的随意性和儿戏。难道这是政府一句话就能决定的事吗?

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如果因为对方是企业,就可以能不抓捕就不抓捕,这法律的公平体现在哪里?难道经商办企业就可以就高人一等?

像最近海南在旅游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各种恶劣问题,是不是因为对方是企业,就可以不立案?不抓捕了呢?如果都是这样的话,谁还敢去海南?

所以,对查实确实违法的企业,就应该保持一个观点,应该抓捕的,必须抓捕,决不能手软,不能为了营商环境丢失了选择,失去了方向,不然法律的权威性体现在哪里?

政府要真正想优质的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要多规范引导,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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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备的行业规范,除了必要的,强制性的检查外,政府各部门要少对企业进行上门检查,更不要以检查为由,对企业吃拿卡要。

要对为企业多解难题,少折腾。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切实实地予以解决,不能给出优惠政策了,最后实现不了,纯粹的整天画饼。更不能给企业发展设置障碍,整天瞎折腾企业。

就像网上被无数人点赞的例子:东北大哥头一次到江苏省无锡市创业开餐厅,由于没接通天然气管道,店面临不能开火的难题。

于是,东北大哥求助当地街道办后,本来以为街道会敷衍他的。没有想到,人家工作人员用10分钟就给出了解决方案!

看,这就是营商环境,难怪江苏省经济发展名列前茅,在全国百强县更是一尘绝迹。这才是你这个服务型政府应该做的事。

正所谓捧得越高,摔得越疼。企业发展不需要去捧,也不要需要吹,需要的是政府真心实意地服务,严格地依法办事。

相信只有坚持法治和民主,才能真正给企业家带来长期信心,才能真正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