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镜头下办案”成为新常态

——安溪县检察院对7起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8日讯 “我们是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为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现对你们7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录音录像。”日前,安溪县检察院对7起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听取、集中签署”同步录音录像。

听取过程中,检察官向7名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详细说明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以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检察官向我们详细说明了量刑建议是如何计算的,我看到和我情节差不多的人的量刑建议也跟我差不多,我感觉到很公平、公正,我同意认罪认罚。我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吸取这次教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签署具结书时表示。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也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以往,我们对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要20分钟左右,此次我们采取‘集中听取、集中具结’的方式,仅用了一小时,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还让嫌疑人在类案量刑中感受到了公平、公正。”承办检察官说。

“集中听取不仅提高办案效率,还能通过类案让人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规范性和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安溪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对该次集中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总结。

2022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安溪县检察院在保障硬件设备的同时,积极探索、努力尝试,此次结合“简案快办”理念,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办案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据悉,该院将全力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让“镜头下办案”成为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常态,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刘彬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