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莒溪发布

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任重道远。长期以来,莒溪镇通过各村广播宣传、宣传车宣传、各共富委成员进村入户宣传,同时设立镇级卡口、村级卡口等方式杜绝火源上山。

但仍有群众抱有侥幸心理,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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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下午15时40分许,莒溪镇发生山火,接到火情后,相关职能科室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扑救灭火,明火于下午16时许扑灭,过火面积约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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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该起山火系村民施某梅违规携带火源上山扫墓,燃烧的纸钱被风吹起引燃了旁边的杂草,从而引发山林火灾。

为加大惩戒力度,按照“谁放火,谁负责”原则,由镇综治办联合警务室对施某梅进行批评教育并做谈话笔录。

同时,对相关私墓,进行坟墓生态化改造,以此警示群众文明祭扫,防范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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