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8:30-12:0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选派用人单位参加,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对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直招聘办”或招聘单位在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有条件要求的岗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1)报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近1个月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出具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的人员,须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到村工作的文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

(3)铜仁市户籍(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面试及考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方式:

1.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招聘岗位面试工作由铜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由铜仁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2.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3.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原则上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合格分数线如有调整,则另行公告。

九、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办”指定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意见等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考察工作。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和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二)聘用。

1.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

2.大龙开发区招聘的岗位由大龙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直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由“市直招聘办”依照招聘相关规定和本《招聘简章》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规定及《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版)》、《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专业代码(研究生)》等;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目录。

(四)考生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等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五)本《招聘简章》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铜仁人才服务热线“96567”,省外拨打“0851-96567”,根据语音导航按6键接入铜仁市根据语音导航,再按1键接入铜仁市本级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56—3323622(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0856—5329955(铜仁幼专组织人事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3.监督电话:0856-5223368(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附件:2023年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原文标题:2023年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trs.gov.cn/zwgk/xxgkml/gggs/202303/t20230328_78795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