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汕头市澄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经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后溪经济联合社委托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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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内容,挂牌位于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后溪村樟隆公路南侧,宗地面积2439平方米(3.659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地块起拍价320万,折合起拍楼面价525元/m²。项目加价幅度为10万元,挂牌截止日期4月27日16时。

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1、土地出让年限30年,自《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容积率≤2.5,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6097㎡;

3、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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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绿地率≥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绿地率<2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在75%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6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在35%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25%;

5、项目应按汕头市装配式建筑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6、项目应按汕头市绿色建筑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7、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后溪经济联合社樟隆公路南侧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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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出让条件

1、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地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0日内由出让方按现状交付竞得人使用。

2、该宗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区住建局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3、竞得人须负责所属沿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出让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对地上建筑物 、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予补偿或者赔偿;如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而出让方因客观原因不同意续期,出让方除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外,应对土地使用者的地上建筑物 、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