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空姐因在美容机构接受注射玻尿酸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甚至险些丧命。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美容行业的安全性和监管问题的担忧。

陕西西安,空姐小杨在一家美容机构给额颞部注射了玻尿酸,之后开始出现疼痛长红斑,她只能回到美容机构寻求帮助。“他说是给我打溶解酶,打完之后拿10毫米粗的针头在我头的地方扎了200多针。称这个是治疗,放血之后就好了。”在“放血”后,小杨的耳朵突然流血,惊恐万分的她来到医院检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过医生诊断,由于注射的玻尿酸打进血管,造成小杨右侧颞部栓塞。而当初给小杨注射玻尿酸的“医生”,在交了1万的费用后也不见踪影。

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对“医生”的信息一概不知,只能代表机构谈和解条件。对此,西安市雁塔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称美容机构是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而涉事“医生”还未找到,无法确认是否合规。

有媒体记者查询到,涉事西安曼研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曲江新区医疗美容诊所成立于2022年3月,距事发时仅一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又是一起医美引发的惨剧。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爱美之心空前高涨,医疗美容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是再小的医疗美容也是手术,是要经过国家认可的正规医院、正规医生才能做的。许多贪图便宜或者上当受骗的人误入小作坊式的医院,任由不知来历的医生在自己身上动刀,这是十分危险的。医美纠纷也多发于此,甚至明星也不能幸免。

医疗美容本质上是一种医疗行为,需要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才能做。如果手术失败,会产生民事侵权纠纷,《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专门用一章用来规范医疗损害责任。

从法律上说,医疗纠纷会产生侵权后果,这是一种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赫赫有名的医疗损害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三种情况下,只要患者受有损害,即推动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免除了患者的举证义务。这三种情况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对于本案来说,给空姐小杨手术的医生甚至已经找不到了,这明显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就可以推定该机构在手术中存在过错,进而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放大来说,医疗纠纷还有可能产生刑事后果,即,医疗机构构成非法行医罪或者医疗事故罪。前罪的行为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则有可能扩大到一切医务人员。

关于非法行医罪,近年来屡见不鲜。司法实践中比较多见的是乡村诊所赤脚医生不规范用药和注射,或者推拿按摩时造成患者受伤。例如下面这个案例。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对于其所提出的“所实施电摩行为不属于诊疗行为”,法院认为,电摩行为是出于治疗被害人胳膊、胸骨疼痛的目的,在对被害人的症状了解判断的基础上,按照其所掌握的中医理论采取通电按摩手段进行治疗,应认定为诊疗活动。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而对于医疗美容行为是否属诊疗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关司法解释,将其归于诊疗行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变美也是每个人的心愿,通过以上内容,希望能提醒各位读者,在对自己动刀之前一定要三思,要确保医院和医生都具有资质,否则,毁容尚且能接受,若是造成身体受到不可逆的伤害就后悔莫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