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十几年前,江苏涟水县有位“百佳村官”模范村支书,曾经带领全村共同致富,自掏腰包几十万,为村里面装路灯。没想到几年后就成了县里面贪污金额最大的贪官。这位因贪污落马的村支书,就是被判处20年的朱中华。

法庭上的朱中华
“已经被判了20年了,太可惜喽!”2014年3月11日,检察机关来到江苏淮安涟水县黄锅甑村,告知村民们:村支书朱中华因贪污受贿判处20年,并对村民进行走访,了解村支书朱中华的为人。村民听到判决后发出以上叹息,都说朱中华原本可是带领全村致富的领头羊。
村支书朱中华,1969年出生在江苏涟水县,在涟水县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企业家。许多熟悉他的人都不相信这么尽职的朱中华竟然会贪污近200万,毁了自己的大好未来。
一位熟悉内部情况的村民说:“朱中华本身就有钱,年净收入至少得有300万元。”当年的媒体报道足以证实这一说法,报道说在他的企业资产中,仅一家塑料公司在2012年就实现了超过220万元的利润。
朱中华没怎么上过学,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上学了。但那时年纪轻轻的他,想法却非常上进,当他的同学和朋友们都出去工作来赚钱时,他就选择回到家乡开一家砖厂。

砖厂
碰巧90年代又是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期,朱中华的砖厂迅速让他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并积累了大量财富。
1998年,村民们看到朱中华的致富能力后,一致决定举荐他当村主任。2000年,朱中华正式当选了该村一把手村支书,成了全村的希望,带领村民致富的领头羊。
刚当上村支书的朱中华,一心只想带着村民奔小康,他说:“我自己要做给村民们看,带着村民一起干。”
确实,朱中华在一开始就真的是这样做的。他坚持带领村民们创业,根据村里的经济特点,并抓住机会建造温室棚架厂,成了县里县外有名的棚架供应商。
一方面,朱中华运用自己创业的致富经,引导全村建立创业基地。果然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先后让村里有了塑料工厂、棚架工厂、装修家具厂等实体企业,全村工厂资产达1000多万元。
在他的指导和支持下,涟水县黄锅甑村开设了11家民营企业,增加了90多家个体企业,该村一跃成为全县致富模范村,成了一个现代化中心村。
由于其卓越的成就,朱中华被评为淮安市“劳动模范”,淮安市“百佳村官”。
2009年3月,朱中华被任命为镇党委委员,主要负责该村的工作。后来,还先后当选为涟水县人大代表。

新农村
此时,朱中华的全身精力投入到建设新农村上面,他思考再三,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为全村修建别墅,并配套修建道路景观绿化,在村里新建健身中心和广场,还修建了农村图书馆。一下子使得该村成了一个环境优雅、设施先进的现代化新型农村。
值得一提的是,当村里安装路灯的资金短缺时,村支书朱中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数十万元装路灯。在媒体报道了这个先进事迹后,有人问了朱中华为何要自掏腰包装路灯?朱中华笑着说:“我的就是村集体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民们对他的信任逐渐加深,只要是村里的事,都由朱中华一手操办。
村民们说,朱中华当上了镇党委委员后,加上他创办的很多地方产业,镇里面对黄锅甑村的事情也不敢细问,朱中华对村里的所有事情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正是因为一个人有了绝对的权力之后,他才会发生变化。朱中华就是这样的人,曾经把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毫不在乎个人利益的朱中华,已经发生了变化。
2011年下半年,镇政府引进了一家木材公司,工厂地址就选在了黄锅甑村,需要征迁村里的一些地。拆迁补偿款为每亩2.5万元。

农村土地征迁
朱中华在丈量拆迁面积的时候,发现村西有一块六七亩地的集体土地也在征用范围内。这时候他的想法开始“腐败”了,他想,曾经村里路灯都是自己掏钱装的,现在挪用这块集体土地的拆迁款也无所谓。
但朱中华回头一想,自己家住在村东面,这块地处在村西面,就这样贪了这块地的钱恐怕会有闲言碎语,所以他这时候想到了小舅子就是住在村西面,就找到村会计说道:“镇政府早就将村西面那块要征迁的土地给我了小舅子了,我把这事忘了跟你说了。”
这个村会计听到村支书都这样发话了,也不敢多问,就将这块地做了个账面,划到了朱中华小舅子名下了。
这块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款16多万直接打到了朱中华的银行账户。朱中华圈子大、朋友多,礼尚往来,很快这笔钱就用光了。
2011年7月,黄锅甑村附近有条省道,需要重新搞绿化,征用该村几亩用地。这一次,村会计早早就将征用的土地给丈量好了,向村支书朱中华汇报说道:“省道绿化征地涉及3块集体地块,共3亩多地,面积比较小,2.5亩地在村西面,0.8亩地在村东面。”
村会计想巴结村支书,对朱中华说:“支书,那2.5亩的地块是你的吧?”
朱中华默认了,他想着上次自己贪了村西面六七亩的集体土地,这次又要贪2.5亩,应该要拿点好处给村会计了。于是说道:“那块0.8亩的地就是你的了!”

修建道路
之后,村会计就拿到了省道绿化征地补偿款8078元,朱中华拿了大约25000元。就这样,村集体土地的征迁款,到了支书和会计的私人手里。
黄锅甑村附近有省道,说明该村交通和物流都很发达,十分适合村镇创业、办工厂。只要办工厂就要征用村里的土地。
这不镇政府要在黄锅甑村投资新建一个农业观光园,需要征用该村大面积土地。
由于镇政府资金有限,征地补偿一次性付不清,到观光园开建的时候,仍有约400万土地征迁款没到位,有很多村民的房子都被征迁了,却还得不到安置,给村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
为了解决这些资金问题,尤其是村民安置问题,镇政府决定从观光公园项目中抽取120亩土地,让黄锅甑村去经营。条件是必须替镇政府偿还那笔剩下的400多万补偿款。
2011年5月,朱中华以村支书的名义与镇政府签订了协议。
2011年8月,经过村委集体决定,这个120亩观光园的土地开发工程,由交友甚广的朱中华全权负责。

农村观光园
还别说这个村支书朱中华的能力确实强,很快他就招到了开发商。8月底,朱中华与商人许某、成某成土地买卖协议,以每亩13.7万元的价格出售其中的57.8亩土地,土地售出总价约792万元。两名商人各出资一半396万元。
许某的396万元很快就打给了朱中华账上,程某有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所以他先拿出100万元现金,并承诺剩下的钱会慢慢给。
“大家都是朋友,那么见外干嘛?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村支书朱中华的回答非常豪迈,给了程某一个很大的人情。
后来,朱中华又以每亩12万-13万元的价格,将光观园项目剩下的土地出售给了商人徐某、李某。截至2012年4月,朱中华将这120亩地分开出售,共获得资金972万多。
案发后,根据检查结果调查后才知道,这120亩地的买卖完全由朱中华一人策划,除了他没有一个村里人知道这件事。
对于这个问题,朱中华是这样解释的:我和那几个开发商老板彼此非常熟悉,所以我们不需要特别确定该怎么做。买卖土地费用根本不需要合同或者协议,甚至连收据都不用,价格都是大家谈妥后记在小本子上的,这就是全凭诚信的一笔买卖。

无论是现金还是转账,朱中华私自买卖土地收款近1000万元,没有任何正式合同,也就是收到钱时偶尔会写一张收据。
常年以来,全权负责村里大小事务的朱中华,手里实权握久了,就没有村里人敢监督他了,他早就忘了土地开发是村集体行为,每一笔买卖土地筹集的资金都应该记在村集体账上。然而,由于“当家”惯了,这个钱他不说,也没有人敢提。
朱中华掌管村里的财务,只有他知道钱花到哪里去了。后来证实,到2012年7月,120亩地卖的钱972万多元,他实际补偿给安置村民的只有799万多元,剩下的173万元全部落入了他的私人腰包。
由于朱中华没有签协议或者记账的习惯,所以当检察机关询问他钱的去处时,他都根本记不起来了。就跟检察官撂下了这句话:“钱的去处以你们核实的为准,这笔钱一定是我用过了,我要对此负责。”

据检方后来证实,被朱中华侵吞的173万元,大部分用于给儿子买房了。
心黑了,人就变坏了。朱中华后来遇到了一位年轻女子,这个女子给了他新的激情,他觉得妻子和情人比起来,已经失去了魅力。
在他情人怀孕后,他坚决和妻子离婚,搬去和情人一起生活。
2011年12月,朱中华的情人主动提出要开一家店。朱中华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他让村会计去银行取了50万元村集体资金。朱中华拿到钱后马上给了情人。
朱中华案发后也承认说:“50万一部分给我女朋友开店了,一部分是用在我自己的生意上。”直到第二年7月,他才偿还了这50万。
2012年4月,朱中华当上了副镇长,此时他和情人的私生女也快满周岁了。

黄金饰品
他的情人逛街时看到了一个非常昂贵的黄金配饰,标价71000元,她说给女儿戴上会非常好看。
“那就买!”朱中华为了哄女友,立马答应买。但他不想自己付钱,朱中华这时想到了承包安置社区的一个包工头,并多次帮助他处理了被安置村民的疑难问题。
朱中华打了对方的电话,说明了情况之后,71000元就转到朱中华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了。回家后,朱中华给女儿戴上了这件贵重的黄金饰品,满意地笑了笑。
2012年11月朱中华案发,涟水县检察院对其进行调查。
经过检察机关的努力,发现朱中华通过职务便利,侵吞192万土地补偿款、挪用村集体资金50万元,另外,向他人索贿71000元。
县检察官对这些贪腐的数字感到震惊,因为在县里,这些数据已经属于最大的一起腐败案件了。朱中华贪污案还被涟水县视为反腐代表,成了全县巨贪。
2013年5月,涟水县检察院对朱中华提起公诉。审判当天,村支书朱中华对自己的罪行感到后悔莫及。

2014年3月,法院判处朱中华20年有期徒刑,没收17万元财产。从此,曾经带领全村共同致富的“百佳村官”成了贪腐代表。
朱中华长期手握绝对权力,实权受不到他人制约和监督,导致其最后法律意识薄弱,开始对自己放松警惕,走上了贪腐之路。
朱中华作为一名基层人民公仆,原本工作出色,带领村民致富,却经不住诱惑,直至堕入犯罪深渊,一个村官贪污受贿金额竟然达到近两百万。这样的人只有法律能够去制裁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任何犯罪终会得到法律制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好公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