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人来说,能有个编制的工作,是很不容易的事。可偏偏有个人才在两家单位同时有编制4年,来看看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的真实案例。

梳理一下时间线:2011年,梁某入职科学院工作,成为在职在编科研人员;2016年,梁某主动应聘某师范大学,成为在职在编人员;2020年,被公积金中心发现,事情才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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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绝对是有真才实学的人。先是能入职某科学院,后是到师范大学,不同工作岗位,却都取得能成功,由此可见梁某的科研能力可不一般。

成功的梁某,也是有很大问题的,故意隐瞒在编信息入职师范大学,同时拿两份高工资,还心安理得,高级知识分子的道德修养真的很一般。

在指责梁某不道德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有些机关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真的是形同虚设。

再知名的科学院,再厉害的大学,基本的管理制度,基本的规章制度总是要有的吧?

可是在这两个单位呢?我相信是有的,但效果如何呢?请问4年里,梁某既能在科学院上班,又能在师范大学上课,是有如何做到的?这样的制度是紧紧写在纸上的吗?

别用大学管理宽松的理由来搪塞。梁某是2020年才被发现的,注意这个时间点。从公开信息中,看不到是2020年几月被发现的,但请注意,2020年正是新冠肺炎爆发的时候,外出都要严格备案的,梁某又是如何堂而皇之经过备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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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大数据立功,公积金中心发现问题,梁某的两边通吃,还会持续多久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一些单位在人员管理上,是多么的敷衍。

不仅仅是日常管理上,还有日常言论上,有的单位也是缺少监督,像前段时间那位崇洋媚外的陈教授就是鲜活的例子。我们的某些单位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目前,很多地方在清理编外人员,理由是财政困难。我们也能看到不少地方城投债暴雷,财政赤字严重,但像梁某这样,同时两个编制,两份工资,既占用了国家编制,又浪费财政收入的现象是否也存在呢?

别总觉得都是梁某的错误,根本原因在于有些单位管理上的漏洞。也别总以为编外人员让财政困难,自身的原因才是根本的。

对此,某些部门,真的该好好查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