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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湘潭市召开市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简要回顾去年“三农”工作的经验成果,重点解读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回答现场记者提问。

去年,湘潭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上新台阶,主要表现在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坚实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乡村产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乡村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农村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其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获评全国先进集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跻身全省先进市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扬。

最近出台的《关于锚定建设农业强市、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奋斗目标 扎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市委“一号文件”),连续第20年关注“三农”领域。今年的市委“一号文件”,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基础上,突出“两端发力”“两手统筹”“两轮驱动”“两宜同建”,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共铺排了6个方面36项具体任务。主要内容为聚焦一个目标、严守三条底线、突出三个重点、抓好两个示范,并提出了凸显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抓实村集体和农民两个增收、做到督导和激励两个并重等具体举措。

“聚焦一个目标”即锚定建设农业强市、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奋斗目标,“严守三条底线”即坚决守牢保障粮食安全、耕地保护、防止规模性返贫,“突出三个重点”就是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抓好两个示范”即打造6个粮食生产综合示范片、5个乡村振兴示范重点村(片)。

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就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农业强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回答省、市媒体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请问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在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持续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全力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湘潭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压实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聚焦粮食生产“两稳两提”,实施“七大行动”,确保种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254.2万亩、121万吨以上。

二是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理。深入推进“田长制”,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巩固抛荒治理成果。

三是抓好农田水利建设。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4.48万亩,提质改造8.28万亩,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政策,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扎实开展“五小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小水源三年行动,疏通农田水利“毛细血管”,不断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四是大力发展农机装备和推广。出台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湖南农机产业园发展和开展“一站式”服务。支持发展工厂化育苗,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支持争创省级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实施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提升行动。

五是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强化农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精准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农村专业化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

问:今年市委“一号文件”继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底线任务。请问当前湘潭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近年来,湘潭市“有效衔接”工作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防范了风险、守住了底线。2022年,全市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实现就业3.91万人,同比增加0.16万人;产业帮扶惠及4.03万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脱贫人口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达16227元,同比增长14.9%;乡村振兴项目库新增项目1459个,资金规模9.33亿元,同比增长64.54%。

按照今年市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

第一,守底线。把严防返贫致贫作为首要任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健全完善集中入户走访、数据定期比对、网格跟踪监测的常态化摸排机制,做到应纳早纳、应纳尽纳;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第二,抓发展。通过“两业”(产业、就业)帮扶,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稳住增收良好势头,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增速。

第三,促振兴。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把实现五大振兴作为前进方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第四,强保障。适当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加强驻村帮扶管理,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深入乡村一线,用心用情帮扶。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着力打造一支扎根乡村、持续稳定的人才队伍。

问: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请问,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在建设具有湘潭特色的农业强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上有哪些重点谋划?

答: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是农业强市的核心。全市重点发展粮油、畜禽两个主导产业,做优做强湘莲、蔬果茶等特色产业。深入实施品牌强农、特色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人才强农、开放强农等“六大强农”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产业发展创新,推进种业振兴。重点支持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湘潭分中心、市沙子岭猪研究所、市农科所等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分级负责推进以湘莲、沙子岭猪、九华红菜薹、湘潭矮脚白、壶天石羊等地标农产品为主的特色特有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加强种业市场监管,打造“从一粒种子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模式。

二是强化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推进农业园区集聚发展。梯次推进国、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对标国、省农业产业强镇和省级农业特色小镇,每个园区突出“一特一辅”产业,致力把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成都市农业引领区、城乡融合试验区和返乡创业聚集区。发挥雨湖区国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的引领作用,以生态绿色食品产业链为抓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湘商回归”,打造“一园一业”专业园区和“一村一品”示范乡镇。

三是强化产业发展支撑,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培育一批国、省龙头企业,鼓励争创农产品加工标杆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

四是强化产业发展品牌建设,打造“湘潭一桌美味佳肴”。深入推进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建设,加快湘莲、沙子岭猪等五大地标农产品产业化步伐,持续发力把小地标做成大产业。支持本地特色农产品进商场、进餐饮、进展会,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湘潭主题活动等,推动“潭”品出湘、漂洋过海。

★问:建设农业强市,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措施落地落实,必须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请问,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就此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和举措?

答: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全面压实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市、县、乡、村4级党委(总支)书记抓乡村振兴、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

二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充实力量、完善机制、改进工作。同步实施“四个一批”,让基层干部更有奔头。

三是完善“三农”政策体系。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

四是健全乡村振兴督导考核制度。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乡村振兴表扬激励制度,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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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

关于锚定建设农业强市、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奋斗目标 扎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3月20日)

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市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编制农业强市建设方案,坚决守牢保障粮食安全、耕地保护、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聚焦“两端发力”“两手统筹”“两轮驱动”“两宜同建”,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大力提升乡村面貌,大力激发乡村活力,力争到2025年具有湘潭特色的农业强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基本建成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2023年全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建设农业强市、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奋斗目标,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弘扬“三牛”精神,大干快干抓紧干拼命干,加速推进“四提一示范”行动,扎实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打下坚实基础。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全力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1.稳定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聚焦“两稳两提”,实施粮食生产“七大行动”,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保障机制,确保粮食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254.2万亩、121万吨以上。巩固提升双季稻,早稻集中育秧67万亩。“统分结合”模式服务面积扩大到20万亩。推广低镉水稻。支持省农科院在潭开展低镉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再生稻。鼓励发展旱杂粮。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办好粮食生产联系点,开展万亩、千亩和百亩示范片建设,实行“五示范、两利用”模式,全市重点建设6个市级粮食生产综合示范片。深化供销合作社“十代”服务。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全额用于粮食生产。开展种粮主体奖补资金专项清理兑现,宣传表扬奖励先进县、乡、村和种粮主体,提高抓粮种粮积极性荣誉感。严格开展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持续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强化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

2.扩大油料生产。推行稻油轮作,加大优良油料作物种植品种推广,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冬闲田发展油菜为村集体经济增收模式。油菜播种面积稳定在57万亩左右。大豆播种面积稳定在1.1万亩以上。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壮大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发展,完成油茶新造任务3.4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1.73万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3.保障“菜篮子”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大食物供给体系。稳定能繁母猪数量15万头左右,保持生猪出栏稳步增长,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加快发展以立华牧业、万盛园、亚栖亚等为重点的家禽产业。持续推进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和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经济作物。支持雨湖区姜畲、经开区响水、湘乡市东郊、岳塘区荷塘等特色蔬菜设施基地建设,支持雨湖区食用菌产业园等高档食用菌基地建设。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85万亩左右。支持茶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和湘乡市水府庙片区、韶山市韶峰片区等茶叶基地建设。抓好一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精细高效基地建设。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大力推广“莲(稻)+”综合种养高效模式,打造湘潭荷花鱼品牌,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以上。推广“深耕一亩田”等一批高效种养模式,引导提高亩均产值和效益。

4.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理。深入推进“田长制”,带图斑位置实现全市耕地保护目标全覆盖。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治理。全市耕地保护底线目标193.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71.39万亩、恢复耕地目标2.8万亩。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新增耕地全过程管理,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巩固抛荒治理成果。对抛荒耕地停发次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依法责成抛荒耕地的承包者将经营权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恢复耕种。连片抛荒3亩以上的乡、村,不得参评涉农先进,按规定对乡、村主要领导予以问责。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5.创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4.48万亩,提质改造8.28万亩,其中建设投资标准超过3000元/亩的3.4万亩以上。出台统筹有效衔接财政资金和帮扶单位支持资金、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政策,推动竞争性立项、先流转后建设、小田改大田等模式,整乡推进、整片示范、整村清零,打造一批以高产农田、绿色农田和智慧农田为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以韶山灌区为核心整流域规划。支持湘乡市与社会资本合作整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市6个粮食生产综合示范片和5个乡村振兴示范重点村(片)年度内整村基本完成新建和提升。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及时支付。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

6.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洪抗旱、保水供水能力。加强“五小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小水源三年行动,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小型水库、山塘、沟渠加固和疏浚清淤,疏通农田水利“毛细血管”,完成2000处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新增蓄水能力600万方,畅通“中梗阻”渠道,解决一批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短板。加快韶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中小流域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7.大力发展农机装备和推广。出台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湖南农机产业园发展和开展“一站式”服务。支持争创省级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实施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机收减损。鼓励供销部门有序推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助力村集体增收。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确保农机购置惠农补贴资金兑付。

8.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强化农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分区域、分灾种、分作物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植保植检机构,改善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设施条件。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草地贪夜蛾、柑橘黄龙病等植物疫病虫害防治。加强农村专业化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二、稳定和完善帮扶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9.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做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将脱贫群众分为高质量脱贫户、稳定脱贫户、重点监测户、兜底保障户4类,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功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实现突出问题动态清零。

10.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提高到60%的要求,省、市资金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8万人以上,确保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规模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数量不减。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就业。强化产业帮扶重点项目管理。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11.广泛凝聚帮扶工作合力。全力支持湘乡市泉湖片区打造成在全省有影响的红色文旅与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区。加大对4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支持力度。持续巩固原省定贫困村脱贫攻坚成果。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加强结对帮扶、结对联系工作管理。深入开展“百企兴百村”暨“百名青商兴百村”行动。

三、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推进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集群提质升级

12.推进种业振兴。推动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湘潭分中心、市沙子岭猪研究所、市农科所等种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分级负责推进以五大地标农产品为重点的特色特有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加强种业市场监管。支持供销系统打造“从一粒种子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模式。

13.打造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集群。全市重点发展“两主两特”,县域重点打造“一特一辅”产业,深入实施“六大强农”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农业园区聚集发展。梯次推进国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优化提升十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鼓励适当整合归并,对标国省农业产业强镇和省级农业特色小镇,每个园区突出“一特一辅”产业,建强协调指挥部,抓好招商引资、返乡创业、项目协调、科技服务,持续打造都市农业引领区、城乡融合试验区和返乡创业聚集区。强力推动湘潭县湘莲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和评估准备工作。支持雨湖区争创蔬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雨湖区国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的引领作用,拓展雨湖区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平台功能。突出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优质湘猪、“湘九味”中药材、早熟油菜三个国家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出台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韶山高新区食品工业园为核心打造全省肉类加工产业聚集区。支持三旺、长盛、汇弘、伟鸿等骨干企业肉类加工产业发展。支持韶山市清溪镇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擦亮韶山冰鲜肉加工出口创汇品牌。支持雨湖区沙子岭猪文化体验园等特色产业项目发展。以湘潭县花石为核心打造全国湘莲交易中心,抓好利口福、湘莲展示中心等项目建设,花石湘莲工业园年内全面投产,支持花石、白石、排头等湘莲农旅融合片区、莲渔综合种养片区发展,支持举办湘潭县湘莲节等活动。支持聚宝、华绿、金风、永嘉等粮油龙头企业发展。支持优势产业抱团发展。以发展生态绿色食品及槟榔制品产业链为抓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潭商回归”,实施贴心服务,推进一批重点产业项目,精准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天易经开区等县域园区集中。打造一批“一园一业”专业园区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14.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开展“数商兴农”专项行动,支持县市区积极申报省级“数商兴农”示范县。努力激活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重点村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支持盘龙、华银等星级休闲农庄发展,以韶山、昭山为核心发展乡村民宿度假产业。

15.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储备培育一批国、省龙头企业,鼓励争创农产品加工标杆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引导支持开展区域性、专业性农业社会化服务。

16.提升农业设施化数字化水平。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打造一批设施种植、设施畜禽水产示范基地。支持发展工厂化育苗、温室大棚、设施渔业等,推广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

17.打造“湘潭一桌美味佳肴”品牌。大力宣传“湘潭一桌美味佳肴”。深入推进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建设。举办沙子岭猪美食专场品鉴等系列活动。抓住预制菜风口,引导预制菜企业落户湘潭县佳海食品产业园、湘潭高新区飓速冷链科技等集聚发展。加快湘莲、沙子岭猪、九华红菜薹、湘潭矮脚白、壶天石羊等地标产品产业化步伐,持续发力把小地标做成大产业。支持本地特色农产品进商场、进餐饮、进展会。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湘潭主题活动等重要活动,推动“潭”品出湘,扩大农产品出口、漂洋过海。

1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能力提升、韶山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湘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身份证”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

四、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19.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壮大县域主导产业,支持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加快打造食品医药和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电力科技、红色文旅教培等县域经济品牌,争创全省十大特色产业县。做优做强花石、青山桥、棋梓等重点小城镇。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扩大农村消费。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硬设施、优化软环境,促进城市食品消费升级和农村耐用品消费增长。

21.深化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支持湘潭县争创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将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打造成集交易、金融、招商、管理于一体的一流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抓好一批农业农村改革“小切口”项目。

22.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推动“消薄村巩固、一般村壮大、富裕村做强”。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者定位,严格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竞争性经营项目风险防范。全面推进村级组织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推广面达50%以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推进湘潭县、湘乡市村社分账工作,推进“三资”数字化管理,强化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职能和经发办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融资贷款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严禁利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第三方(含政府投融资公司)融资贷款和抵押担保。依法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

23.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实施“五个促增收”行动。合力推进返乡创业专项行动。大力发展庭院经济,逐步培育50个左右以林果为特点的庭院经济特色村。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深入开展稳就业“五送五促”系列活动,出台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以上,完成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5000人以上,完成创业培训2000人以上。开展农民维权监管综合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惠农惠民补贴,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4.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制定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及专项任务推进方案。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村庄规划的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坚决制止大拆大建,坚决制止盲目建牌楼、随意建围墙以及过度硬化、过度铺植草皮等行为,保护古村、古建、古树,保持乡村肌理、乡村文化、乡村味道,培育打造彰显湖湘特色的未来乡村规划建设样板。加强村庄规划风貌引导和农村住房建设全过程管理,乡镇建管部门加强农村住房建筑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引导集约、节约用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发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作用,积极开展复垦,减少农村破败废弃房屋,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持续深化“设计下乡”活动。

25.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建立农村多元化设施管护机制,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全面实施公路“路长制”,建设便捷连通路99.8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137.15公里,改造农村危桥5座。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实施农村电网隐患缺陷问题处置和老旧设备改造。推进“村村响”广播提质升级和农村应急广播发布终端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全市6个粮食生产综合示范片区和5个乡村振兴示范重点村(片区)核心区,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权属单位统筹“共杆并线”,清理归并杆线、移除废弃杆线。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26.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办好农村特殊教育。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做好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的紧密型医养结合模式。全面推行精准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快区域型敬老院建设,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大力开展爱残助残专项活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

27.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保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力度、投入力度、奖惩力度不减。集中攻坚国省县乡干道沿线环境卫生,对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工作,建立问题乡村分级约谈、整改销号“回头看”机制。高质量完成年度3000座改厕任务,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新增完成40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加快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加强乡镇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和收集管网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深入推进村容村貌美化绿化,坚持“微改造”,突出公共区域“五小实事”和农户庭院“五小整理”,开展“十百千万”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同心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积极争创国家美丽宜居村庄、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出台村庄清洁常态长效运行管理办法,推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服务机制。加强村庄清洁基本经费保障,由县市区统筹,县乡村三级安排和农民自愿付费,按村庄人口平均不低于75元/年保障,市级财政适当奖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村庄清洁条例地方立法。

28.促进乡村绿色发展。协同推进农村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着力整治大气、水体、土壤污染。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支持农业农村部环保所湘潭综合实验站建设。持续推进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提高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做好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大气污染行为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29.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分级分批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题培训。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村一辅警”配备率、专职率、直管率达到100%。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韶灌沿线等重点区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开展农村地区骑摩托戴头盔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广韶山“荣誉值+”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模式。

30.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清廉乡村建设。开展“听党话、感党思、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文明村镇全域创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提升新水平。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门前十小”工程和“最美潇湘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乡村全民健身。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乡风文明正向引导。加强农村宗教常态化管理。加强清廉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重点整治拖欠挤占挪用种粮奖补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31.全面压实领导责任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农业农村领导联系乡镇机制。县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乡镇党委书记当好“一线施工队长”。发挥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实加强乡镇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专职队伍,举办集中培训班。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将乡村振兴责任制纳入党校主体班次课程。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青妇群团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将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县乡绩效考核、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情况开展平时考核。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扬激励制度。优先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的进行组织调整。

3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1+5”政策。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比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工作。选拔一批乡镇班子成员交流到市直机关任职,交流一批市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提拔重用、职级晋升一批优秀驻村干部,推荐组织一批优秀村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实践。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动植物检疫机构人员抽调离岗情况专项清理。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六项”行动,充分发挥7个红色村、133个国省项目扶持村的示范引领作用。

33.健全“三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实施一批惠农利民实事项目。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农业农村政策,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按40%以上计提,且计提数不低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的6%。开展涉农资金拨付自查和专项清查,严禁新增拖欠。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入,稳步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和潭城融资担保集团作用。深化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

34.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实施“五方面人才”培养计划。发挥湘潭人才集团在乡村人才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实施退役军人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组团服务。支持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湘潭开放大学、雨湖区乡村振兴学院等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发展。实施专家、银发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巾帼建功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组织企业、学校等城市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开展基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加强农民职称认定工作。

35.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深入开展“一县百村”示范创建工作。全域推进韶山市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打造共同富裕“韶山样本”;连片推进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湘乡市龙洞镇泉湖、韶山市银田镇银田、雨湖区姜畲镇青亭、岳塘区荷塘街道荷塘等5个乡村振兴示范重点村(片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湘潭样板”,2023年重点围绕“3341”目标开展工作,力争“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变化、三年见成效”。

36.加强乡村振兴总结宣传。市级主要媒体开设乡村振兴专栏专刊,开展“乡村振兴看湘潭”系列活动。办好“湘潭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和湘潭乡村振兴简报。选树一批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返乡创业优秀案例、农村改革创新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黄武平

编辑:郭娜

审核:翁灵娜 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