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注意了!

发现您的电瓶车上

贴有这种小广告

请立即清除并报警!

近期

宣城警方在工作中发现

多辆市民电瓶车

被贴上“高价收购银行卡

实名电话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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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些诈骗电话

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封停

高价收购实名电话卡?这样的“好事儿”躲远点!

近年来

一些不法分子发广告声称

高价收购、租用银行卡、手机卡

市民只要将自己的

银行卡出租给对方

就能轻松赚取数千块

这样的“好事”让许多人心动不已

你以为是“生财有道”

小心卖卡成帮凶!

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专门诱骗或者组织他人

开办电话卡、银行卡

再以几百或一两千元的费用

全套收走

这些人称为卡头

这些被低价收来的

银行卡、电话卡

最终被用于

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而流向最广、危害也最大的

就是流入诈骗团伙手中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为电信诈骗分子“洗钱”

看看发生在安徽的

真实案例

2022年12月

临泉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嫌疑人刘某在明知

他人将其银行卡用于

网络犯罪进行资金

流转的情况下

仍主动将个人名下

3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

并从中非法获利2300元

2023年1月18日

刘某因涉嫌为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被依法行政罚款4600元

这是阜阳全市

首张“反电诈”行政罚单

无论你的卡

能够卖多少钱

最终都将付出

巨大的代价!

警方提醒

1.不要随意借给别人银行卡、电话卡、U盾、身份证。

2.银行卡、手机卡千万不要随意丢弃,一定要去营业厅进行注销,证件丢失之后也要第一时间挂失并补办,以免个人信息沦为他人犯罪的工具。

3.千万不要相信“只需要把人拉进群就能获得提成”之类的兼职,这些群很可能是电信诈骗群。

4.如果有朋友突然让你帮忙转账提现,尤其是额度较高或与陌生账户有关系,并且许诺给你好处费,这个时候一定要留个心眼,如果碍于情面帮了忙,可能就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洗钱罪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将自己的

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

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

如发现“两卡”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添加小编并回复“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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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非商业用途,侵权删

信息来源:安徽警方

编辑:采编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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