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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套路贷”大家想必都不会陌生,一旦有人上了“套路贷”的圈套,那可能是他们挥之不去的噩梦。近期,淮阴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涉嫌“套路贷”的团伙成员进行了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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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有31名“套路贷”团伙成员站到了被告席上。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以张某林、胡某晶为首的犯罪集团,以无放贷资质的久玖公司及下属的淮安、宿迁、徐州、六安、济宁、呼和浩特等分公司和相关代理商为依托,以低利息办理车辆抵押贷款的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到分公司和相关代理商处办理车辆抵押贷款业务。

公诉人 唐新宇

在对客户进行放贷后,扣除客户高额保证金、科技费、资产管理费、 保险费、GPS费用等“砍头费”,并以虚假“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欺骗受害人,通过计算利息形式虚增客户债务,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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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套路贷”实施过程中,该公司业务员让被害人与放款方签订一份贷款金额高出实际到账金额12%以上的合同,然后公司又与被害人签订金额为实际放款金额的合同。

合同审批后,放款银行将实际放款金额打到被害人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提供的银行卡中,并要求被害人将多出的部分打给公司的账户上,称为保证金、科技费、资产管理费、GPS费、保险费、违章押金等费用,还收取GPS安装费、车辆违章保证金等“砍头费”,收取的“砍头费”为被害人贷款总额的12%以上;同时,出具一份所谓“等额本息”的还款计划表,要求被害人每月还定额本金、到手本金的利息和GPS流量费。

表 面上看合乎规定,但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用钱心急的心理,在每月本金减少的情况下,仍然以所有本金来计算利息,实质上以所谓“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虚增被害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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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久玖总公司及下级代理商共实施诈骗820起,诈骗金额高达1340余万元;久玖总公司实施拖车敲诈53起,胡某晶等人在加入久玖总公司前单独实施拖车敲诈21起;胡某晶等人寻衅滋事6起;左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行。面对指控,被告人胡某晶辩称,自己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被告人 胡某晶

融资租赁的债我理解为物权在公司,我觉得拖回是没有问题的。(那这些车在拖车之前有没有向法院申请拖车的手续?)没有。(没有相关手续?)没有。( 那有没有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一直在申请诉讼。

据介绍,在“套路贷”还款过程中,只要客户延迟1天还款以及久玖公司划扣系统出现故障,他们就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公司将被害人的抵押车辆拖至淮安,利用本地人多势众等优势和被害人展开不对等谈判,并以收取拖车费、人工费、违约金、逾期费等为由,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同时还伴随着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面对这些指控,张某林却说这都是胡某晶的错。

被告人 张某林

胡某晶找到我,说他可以一直长期做这项业务,他能够去找到这些车。因为很多车被客户变卖了或者说藏匿起来了,然后呢客户找不到。他说他能够找到这些车,能够把不良债权收回来。当时我就提供了一百多万的资金给他。

对此,胡某晶却辩称,自己都是听从总公司的指派。

被告人 胡某晶

我只负责拖车,至于多少钱,这个是由财务统一核算,他说多少是多少,跟我没关系,我的拖车费来源于公司的统一拨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官提醒金融广大消费者,办理贷款时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要落入“套路贷”的圈套。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崔建坤

要注意甄别贷款的机构和贷款出资的银行或者是出资方到底是谁。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合同条款审核,不能盲目地签字。

法官提醒大家,大家在贷款时,要注意放贷人有没有多重的合同,如果是涉嫌“套路贷”的话,一般是多重合同、阴阳合同,还有把抵押合同转变为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情况。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远离这些放贷人。

来源:淮安有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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