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浙江义乌一对95后夫妻受到媒体报道。报道称摆摊做小吃日入9千,而不少网友提出质疑,在相关报道下提出税款问题。

3月26日,相关话题#夫妻摆摊日入9千网友质疑让查税#登上了微博热搜。

“95后”夫妻摆摊

日入9000元被质疑

据央视新闻3月19日报道,“95后”夫妻范丹丹和赵庆书,在浙江义乌的青口夜市经营小吃摊。夫妻俩边摆摊边直播,因生意火爆,每天500斤土豆和250斤豆腐甚至不够卖。凌晨,人群散去,小两口高兴地盘算销售额:“大概9000块左右,一天就赚到了,好有成就感。”

有喜欢算账的网友认为,单日营业额能达到9000元不太现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如果按日营业额9000元计算,每份豆腐、土豆的单价是9元,那么一晚上就得出餐1000份左右。夫妇俩每日工作9小时累计540分钟,平均一分钟就要出两份餐。考虑到售卖现场既要烹制又要收费、打包等具体事情,一分钟出两份餐是不现实的。”

当事人回应:

当日是偶然,但生意也不错

对于视频中日营业额9000余元的质疑,视频中的“土豆郎”赵庆书回应:“我们平时的日营业额在六七千元,那天正好电视台来摊位录节目,吸引很多人,围观的人一直增加。加上又是周末,所以那天的生意异常火爆,比平时多卖2000元左右,但是我们生意本身也不错。”

针对网友提到夫妻二人加工食品速度是否能跟上平均一分钟出两份餐的质疑,赵庆书说:“小吃车上有一个长2.8米宽80厘米的铁板,我们是一次性出餐而不是分开出餐,一个铁板一次性出餐5到6份,需要2分钟左右。并且摊位上除了丹丹之外,还雇了两名员工,尽管出餐时间紧张但也能忙得过来。”

网友关切日营业额9000余元的净利润有多少,赵庆书表示:“食材成本大概2000元,两名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总共约18000元,摊位费一年34万元。把这些开销除去之后,日营业额9000余元的纯利润大概是50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该报道引发网友热议:

在网友感概年轻人

努力奋斗拼搏的同时,

不少网友提醒:

“记得依法纳税哦”

哪些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哪些行为属于偷逃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有的纳税人为了少纳税,一般通过节税、避税、逃税三种方式来达到目的。

1.节税

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少交税,如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

2.避税

是指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漏洞少交或不交税款,比如利用国家间的税款征缴漏洞等。避税虽不违法但也不提倡,容易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3.逃税

俗称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规定,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偷逃税?

偷税行为的总特征在于:“假”。纳税人主要以欺骗、隐瞒的方式达到偷漏税的违法目的。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比如开假发票、做假账,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比如阴阳合同,设立阴阳合同,收入少的放在阳合同中,公开并用于纳税,达到少缴税款的非法目的。

再如,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想要了解佛山本地最新资讯?

不定时领福利?

快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编

编辑 | 新佛山编辑部

来源 | 广州日报、北京青年报、央视新闻

声明 | 部分图片、视频内容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你想关注的佛山新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