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昌乐县的陈先生,在自己店铺门前贴张贴宣传单,被城管罚了1000元。

陈先生和他老婆经营一家包子店,那天,陈先生与老婆真正营业时,突然就闯进来了几个城管,直接给陈先生,下发了一张接受调查通知书,要对陈先生罚款一千元。

经询问得知,原因是陈先生在自己店铺的玻璃门上张贴了一张价目宣传单,: 特色灌汤包2元/个,牛肉大葱包3元/个, 素包1.5元/个。

价目表贴在自己店铺的玻璃门上,而不是贴在门外,自己租的店铺,贴个价目表在门上都不可以吗?

城管队长说法是,橱窗是透明的,任何张贴都会影响市容的,张贴宣传单在自家店的玻璃门上,违反了当地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在记者的见证下,通过城管队长的反复教育,陈先生承认自己错了,说以后会改,最后城管队长鉴于陈先生的态度良好,由原来的罚款一千元,降到三百元。

有人说,现在的城管真的是无法无天了,违法乱罚款,这罚款一千元谁规定,最后进谁的腰包了,在自家门口张贴食品的价目表都不行,叫人家怎么做生意呢?创城,是不是想把所有的人都逼疯呢?城管有罚钱的权力吗?一整天就想了怎样去坑平民百姓。记者出面采访了,罚款由原来的一千元降到三百元,这个所谓的罚款是不是他们随口说了算呢?

店家自己店里卖的东西明码标价,变成了乱贴乱画,难道连标价都不行吗?不标价怎么卖呢?这是把底层人民置于何地呢?

真是明目张胆地抢,权力无边啊!这样的城市文明吗?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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