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26日)下午,深陷“夺权”漩涡的杉杉股份(SH600884,股价17.5元,市值396.2亿元)终于就相关事宜发布公告。

公告显示,杉杉股份原实控人、董事长郑永刚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于2023年2月10日与世长辞,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人减少至10人。

该重大变故发生后,杉杉股份董事会接到了相关各方希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相关董事补选及重新选举董事长的工作建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平稳、持续、高效运作和公司整体的稳健经营。

根据相关规定,杉杉股份董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永刚之子郑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符合相关规定且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职责权限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了相应的书面意见。

同时,在前述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出来后,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关于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的相关规定。

因此,杉杉股份认为,公司提名和选举郑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出任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对于公司实控人的情况,杉杉股份表示,公司原实控人郑永刚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继承手续。截至上述公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独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日常运营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均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3月26日下午,上交所向杉杉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其他相关方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