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河南开封,一女子花170多万收了493吨大蒜后存入一家冷库,想等大蒜行情好的时候再拿出来卖。哪知道等女子去提货时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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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张女士和丈夫是做大蒜生意的,去年,他们收了170万收的大蒜,想等着价钱好的时候再卖掉,就把这大蒜放在一家冷库里。

现在价钱好了,夫妻俩去冷库提货,万万没想到的是,库房里空了,地上只有一堆堆的蒜瓣。

张女士顿时崩溃了,后来冷库负责人说,因为取走大蒜的人张女士认识,是张女士的代办人儿子。

这个代办,却实是张女士的朋友,跟张女士一家已经认识20多年,这批货也是他帮忙收的,然后联系冷库存的货!

张女士气坏了,指着合同上自己的名字,问管理员存货人是自己,自己没有给代办授权,他怎么有权把货取走?

可管理员却说,自己不认字,你想要赔就找你的代办,是他拿走你的货!

看到这一幕,网友们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说,这还有什么要讨论的吗?人家有合同有手续,冷库赶紧想办法搞清楚是不是中了张女士的套,如果不是那就麻溜滴赶紧赔偿,等法院判了估计冷库就是人家张女士的了。

有网友说,要冷库赔偿损失,还要代办人和他儿子一起坐牢,这里面有护犊的嫌疑。可见,有什么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儿子。

个人觉得冷库老板要负全责,赔偿张女士的所有损失,货主委托存放保管的货物遗失,保管人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代办人的儿子私自提货并且出售谋利,就是违法行为,涉嫌诈骗罪。

一。冷库要全额赔偿货主损失的。二,代办为减轻其子罪行,可和法律部门协商赔货主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三,代办之子是公诉案,肯定判刑,代办要花大价钱请好律师办案,争取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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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和风格底线,要分清轻重,你的合作伙伴就是抓住你的漏洞,就能把你的蒜提货卖了,说明女子平时做事不够谨慎。

冷库老板,你不经过原存主同意,就不怕过后你担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