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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3日16时28分许朱某豪驾驶电动二轮车在定陶区东丰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学东路路口处,与自南向北行驶黄某魁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朱某豪、黄某魁受伤。后黄某魁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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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年仅16岁的朱某豪驾驶电动二轮车在机动车道以危险驾驶车辆的行为上演“技术抬头”动作, 存在电动二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危险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危险驾驶车辆过程中视线 不清、速度过快,朱某豪没有观测到正在横过马路的黄某魁驾驶的电动车,最终酿成惨祸。

从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陶大队了解到,事故致黄某魁死亡,朱某豪将面临刑事处罚。定陶交警提醒定陶区市民,驾驶电动二轮车一定要按照规定行驶,不要超过限定速度,更不要驾驶电摩、两轮摩托、改装电动二轮车在道路上竞技、飙车。交通法则牢记于心,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