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丰顺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潘田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小胜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梅州市丰顺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潘田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小胜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23年3月16日经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审批表编号:44142320230004)。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项目拟通过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潘田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潘田镇填江村,小胜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小胜镇田面角村。项目用地总面积1.0060公顷,共涉及2个落实地块(LS01—LS02),本次使用预留规模来源为广东省预下达梅州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落实地块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060公顷。使用后,丰顺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00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06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耕地0.1641公顷。项目用地报批时,占用耕地部分可由县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丰顺县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丰顺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落实后丰顺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四、公告方式

在丰顺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并在潘田镇、小胜镇及相关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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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丰顺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丰顺电子电声和五金产业配套园(二期)工程等七个项目)》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丰顺电子电声和五金产业配套园(二期)工程等七个项目)》并于2023年3月16日经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审批表编号:44142320230005)。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促进产城融合和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通过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丰顺电子电声和五金产业配套园(二期)工程选址位于埔寨镇茅园村、塔下村;丰顺埔寨130MW农光互补发电升压站项目选址位于埔寨镇万安村;丰良屠宰场项目、丰顺县丰良镇自来水厂改扩建供水工程、丰顺县丰良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选址分别位于丰良镇丰溪村、成西村、仙洞村;乡村新型服务业项目选址分别位于汤西镇新湖村、汤坑镇内岭村;紫琳大道、学院路项目选址分别位于汤坑镇邓屋村、汤南镇新楼村、阳光村、东方村、长坑村。

项目用地总面积41.3986公顷,共涉及13个落实地块(LS01-LS013),本次使用预留规模来源为广东省预下达梅州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前,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36.1702公顷、建设用地2.0045公顷、其他土地3.2238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建设用地41.3986公顷(均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落实地块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1.3986公顷。使用后,丰顺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39.394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0.402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耕地7.8340公顷。项目用地报批时,占用耕地部分可由县耕地储备指标或异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切实做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以确保丰顺县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丰顺县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落实后丰顺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四、公告方式

在丰顺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告,并在丰良镇、埔寨镇、汤西镇、汤坑镇、汤南镇及相关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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