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名老人在街头卖切糕,男子看到后上前提出购买切糕,打算买回家给老婆尝一下,可是老人一刀下去,称重后告诉男子是4斤,男子拒绝支付,男人起身将他抓住,扬言要报警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济南的街头,一位老人穿着白色上衣和帽子,在街边叫卖切糕,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大家讨论的不是切糕有多贵,而是老人切了4斤糕,男子:“这重量我要不了”
男子在人群之中解释,买切糕是为了给老婆尝一尝,可是老人下手太狠,直接切出来4斤,事先已经说清楚了要一斤,坚决不要老人手中的切糕。
老人为了让男子转钱,还谈到了“买给媳妇吃的,多一点无所谓”的话语,奈何男子不接受,转身就要离开,老人见状眼疾手快地将他拦住。
老人表示,“不给钱我就要报警了”,现场的群众也是议论纷纷,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男子购买切糕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在本案之中,男子出于个人需求向老人购买年糕,老人作为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要求,不能强买强卖,男子在视频之中反复提到要一斤,老人却切出了4斤切糕,明显是损害男子的合法权益,男子是可以拒绝支付的。

老人报警的要求是否合理?

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有路人对于老人恶人先告状的行为不理解,可是老人提出报警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对男子的一种警告,警方到达现场不会听从单方面的说辞,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解。
男子认为切糕太多,老人认为切出来的糕要给钱,这是民事纠纷的情况,换句话说,老人有报警的权力,可是警方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并不会成为老人胁迫他人的助力。

老人的行为是否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男子作为消费者,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属于弱势的一方,法律在保护他权益的同时,也对老人的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4斤切糕和1斤切糕的价格差距,强行要求男子支付,这已经涉及到强买强卖,虽然不属于违法行为,可是触及到公众的道德标准。
一旦因此发生肢体冲突,老人很有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面临5天到10天的行政拘留,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案的启示:男子和老人的切糕纠纷,在生活之中是很常见的,这就要求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杜绝有违规操作出现,消费者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好良好的社会秩序。

希望老人别倚老卖老,败坏自己的名声。
对此您怎么看?
留言参与讨论。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