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在法庭上,面对审判员和满堂旁听者,她轻蔑道:我是贪,我贪了很多钱。但我不坏,我不是淫妇,我没做过其他伤天害理的事情!”

最终,审判长的审判锤落下: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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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庭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仍旧是死刑!

然而,她最终并没有死,并且直到今天,她都还一直活着。

她的名字,叫做蒋艳萍。

在被捕前,她的职位是湖南省某厅级国企的副总经理,副厅级干部。

她是如何以初中文化,在短短25年,从下放的女知青,成为副厅级高官的?

她又是如何在藐视法庭的时候,还能设法免死的?

— 以下,请细品 —

引言:1990年,一封来自冬天的举报信

1990年12月,初冬,长沙碧波商场仓库里阴暗潮湿。

一位姓罗的职工站在高高的货架上,伸出颤抖的手捏住粗糙的麻绳,在她身后是满满当当堆积着各种商品。她已经无法承受商场经理带来的压力和欺凌。她想结束自己可怜而痛苦的生命,以此来获得“真正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