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夫妻虽然是抱着美好的生活意愿,自愿以婚姻为纽带结为一体,并愿意无条件的为对方付出和提供帮助的婚姻关系。虽最初都是以“同甘共苦”“夫妻齐心其利断金”的决心想要一起创造美好生活和面对各种不测,但当面对很多现实压力,被压的身心疲惫、感觉无力反抗时,也会产生逃避,甚至萌生轻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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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生在南通海安市的一则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夫妻双方相约自杀,丈夫投河自尽后妻子小陈没有如约赴死,也没有呼救被判处故意杀人罪。

45岁的张勇和42岁的小陈(化名)在20年前是校友,两人在大学里相知相恋,在毕业后结婚组成了家庭,并有两个可爱的孩子。

张勇平日里非常勤劳肯干,小陈也是温柔体贴,两人性格温和,一起做了物流生意,最初的几年,因为张勇肯吃苦,小陈又勤俭会打理,所以日子过的虽然不算富裕,但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后来他们攒了首付,分期付款买了房子,日子一天一天的好过起来,两人也都信心十足。

但在2022年的7月,丈夫张勇因怀疑妻子小陈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有可能患有疾病而情绪失控。

随后张勇提出来要用匕首自杀,妻子小陈不断的向他解释事情不像他想象的那样,而且也通过各种方式向他证明自己并没有和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张勇听了妻子的规劝后打消了匕首自杀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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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后又提出共同投河自尽的想法,小陈看多次规劝都没有使他断了这个自尽的念头,便同意了。

第二天凌晨5点多,张勇骑电动车带着妻子小陈沿路寻找合适的自杀地点,后面他们来到一座大桥的中间。当时因为时间比较早,桥上基本没有什么人,张勇掏出匕首捅刺自己的心脏部位后翻越过桥的围栏,跳了下去。

妻子小陈看着他在河里不断的挣扎,并没有向路人或者120求助,而是直接跑回了家。

后来经法医鉴定,张勇为生前溺水死亡。

当检察官问到小陈,“你为什么不呼救来救他上来呢?”

小陈的回答令检察官震惊,她说“如果是一个陌生人呼救的话,我可能会提供帮助,但当时面对他,我想着就死了算了。”

海安市法院对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小陈涉嫌故意杀人一案,采纳了海安市检察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以及量刑建议。

最终作出:小陈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一审判决。

检察官提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在任何一方的生命陷入危难时都有义务救助,若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产生的恶劣后果会构成以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

网友观点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临头各自飞。”

“真是想不通怎么想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想好好活着都来不及,却偏偏想着怎样把自己杀死。”

“可怕,如此轻视生命,对自己对家人毫无责任感。”

笔者观点

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的过程中,忠诚是一定要摆在第一位,对彼此忠诚是一段夫妻关系的不可碰触的底线。

信任的建立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但不信任,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当夫妻之间缺乏信任,就好像失去了合作的基础。此时需要两个人一起携手重新建立信任,共同努力。

即便信任难以重建,也完全可以好聚好散。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放过对方,也是放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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