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人故意推倒陈先生的摩托车,摩托车车损达到上万元,陈先生要求老人赔偿被拒,还遭到对方辱骂。陈先生起诉老人不久后得知老人离世,陈先生称:人不在了也要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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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早上将摩托车停在小区楼下后便上了楼,晚上无意间从窗户往下看时,楼下的摩托车居然倒在了地上,因为摩托车自身就重达100多公斤,并且当时并没有刮很大的风,它怎么会倒呢?

带着对此事的好奇陈先生去调查了小区的监控,画面中显示是一位老年人将车子推倒。随后陈先生就报了警,民警联系肇事老人和其家属进行协商。

在协商的过程中老人虽然口齿不清,但并不否认车是自己推倒的,还对陈先生进行了辱骂,但是老人的家属并未对此事情做出任何回应。

陈先生跑了很多地方寻求索赔的办法,却被多方告知,不要让他抱有很大的希望,第一老人已经70岁以上了,第二老人还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因此无法让对方直接进行赔偿损失。
陈先生在报警后,民警对老人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表示老人精神确实存在问题,行为能力受限,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的能力,有受审的能力。

陈先生将摩托车送往车店进行鉴定受损情况,车损报告显示,车辆挡风玻璃受损,车把手等多个地方都有受损。维修价格大概在16704元。

因为肇事老人和其家属对此事不做回应,老人也曾多次破坏小区内其他人的财产,事情也并没有得到解决,陈先生决定起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为小区他人和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因为多种缘故,此事迟迟未得到结果,不久之后有人找到陈先生,告知他说老人已经离世了。陈先生得知后,表示依旧会追究她的的责任要求民事赔偿。

老人的离世并不是陈先生想看到的,陈先生认为对便是对,错就是错,只想要一个公平公正,赔偿多少对于他而言并不是重点,他所注重的是一个态度,也是他维权的动力,家里人也很支持他维护权益。

据了解老人虽然是独居的,但是是有监护人的,监护人便是其儿子。

在事情发生后老人的儿子一直避而不见,而陈先生也并未收到任何道歉,也没人找他协商,陈先生认为对方并不想管此事。

因为老人离世的缘故,此案已经终止审理。陈先生得知后续的民事赔偿部分需要对其继承人也就是其儿子起诉。

不久后,陈先生就起诉了老人的继承人,但由于老人儿子一直未现身,老人的儿

子也从未说过放弃老人的遗产,应当承担老人所造成陈先生损失的赔偿。

一、 老人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刑法》规定,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损坏公私有财产的,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罚金。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时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合理的方式计算。

二、 老人去世了那么陈先生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据《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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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如果继承人要放弃遗产,那么就可以直接从老人遗产中来执行还清债务,但事件中老人的儿子也就是继承者并未说明要放弃遗产。

那么债务人离世后就应当由继承人承担其遗产范围内的债务,超出遗产范围内的部分无需偿还。

据《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来说有精神类问题的人给他人造成侵权的话,监护人是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义务,则减轻监护责任。

此事中老人的不好行为并未得到制止,其监护人也未完全做到监护人的义务。陈先生所注重的是一个态度,和一个公平公正。

陈先生维护权益的发声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此类类似事件而发声 。

目前该案已经审理完毕,老人儿子未出席,被判在遗产范围内向陈先生付修车款16704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十日之内履行判决。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