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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敦煌法院依法对三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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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法院执行局严格贯彻落实“三抓三促”工作目标,在提升工作质效和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工夫,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作为一个普通的工作日,3月22日执行局拘传、传唤被执行人8人,执行到位案款14万余元,沈某等3人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依法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措施。有力震慑了一批逃避执行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据悉,敦煌法院执行局将采取多元化执行手段继续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更大力度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着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马冰阳)

来源:敦煌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