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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凌晨,广东网友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躺在地上,口中不断地哭喊着什么,与此同时,双手紧紧抱住一名身穿制服男子的左腿。双方僵持了一会儿后,两名男子上前将倒地男子的胳膊掰开,而身穿制服男子则用脚连续踢踹倒地者的头部……经围观群众报警,民警与救护车赶到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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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视频发布者描述,事发地点是湛江科技学院新湖校区门口附近,打人者是城管人员,而被打者是一名商贩,此事发生于3月21日晚9点半左右!24日有记者联系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他不是处理此事的民警,但听同事说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辖区麻章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打人者系一名协管员,已被开除!这两天局里已经开会通报了上述执法冲突事件,强调了工作作风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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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还是在湛江,前不久,在湛江市区某一路口,一名外卖骑手向当时正在执勤的交警下跪,交警顺势挥手打了外卖小哥头盔一下,之后还用手指着外卖小哥说着什么!事后,当地回应称,疑因外卖小哥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引发,内部已经开会通报此事,由于无法确定前因后果,具体涉事人员和起因目前尚在调查阶段!

几天内,湛江类似事件频发,天气渐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应该少喝点煲汤,该多喝点凉茶了?!其实,“不文明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每次都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有意思的是,根据事后通报来看,几乎每次事件的涉事人员都是“临时工”或是“协管员”……

“暴力执法”事件频发

  • 湖北仙桃,城管执法时掌掴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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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湖北仙桃一家理发店开门后,店中饲养的两只小狗趁人不注意跑出了店门,恰好被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看到。时值当地“文创城”评选的关键时期,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进店后表示只要狗在外面的就算流浪狗,要进行处理。即使当事人第一时间表明狗证及疫苗齐全也无济于事,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此时,一名身穿黑色外套而非制服的男子,随即打了当事人一巴掌,并对其进行了言语辱骂。事后仙桃当地回应,称打人者已被派出所带走调查,具体处理情况至今未有结果!但是当事人也曾发声,说当地派出所与他取得联系,让他把相关视频删除,之后才可以去谈赔偿的相关事宜,如不删除,一切免谈……

  • 海南三亚,城管没收孩子书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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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今年发生的一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事件,同样也是为了“文创城”,海南三亚吉阳区城管执法时,将孩子书桌没收。视频显示,一个小学生正在自家超市门口摆放的桌子上写作业,几个城管上前示意孩子离开,并将桌椅“没收”。孩子被吓得赶紧拿起作业本回到店里,甚至还有一名城管威胁说“以后专门整治你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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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发酵,当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已责令相关执法人员于2月14日11时上门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当事人表示予以接受……

  • 湖南临武,城管与瓜农发生争执,一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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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13年7月,湖南城管“暴力执法”更是造成一名瓜农身亡!临武县一对瓜农夫妇与城管发生争执,遭到多名城管殴打,瓜农邓某在此次冲突中死亡!事后,一度爆出用秤砣和铁棍殴打当事人、抢夺尸体等传言,此事件甚至引起了央视的关注和跟踪报道,此事件后被称为临武县“7.17”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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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临武县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2013年12月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7.17”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常言道“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争”!此话中的含义不需解释,相信大家都能了解。近几年“暴力执法”之事频发,事发后往往都会引发强烈的社会关注,最后结果多位“已和解”…而相关部门的通报基本上都是“临时工”和“协管员”所为……我就想问,相关部门对于“临时工”的聘用条件到底是什么?素质这么低的人是如何通过相关流程的?还是说,“临时工”只是……事发后,老百姓只能选择和解,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选择吗?其实真正应该和解的不是当事人双方,真正需要和解的是相关部门和“临时工”!不论正式编制还是“临时工”,相关部门都应该做好相应的培训、管理工作,此类事件看似伤害的是老百姓,实则打的却是党和国家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