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正文——————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4日消息,当日下午,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宣判。乔天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亿元。全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丨乐山中院微信公众号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