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正文——————

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4日消息,当日下午,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宣判。乔天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亿元。

全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丨乐山中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