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关于依法查处低俗婚闹陋习中有关违法

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抵制低俗、恶俗婚闹,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明意识,弘扬时代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禁止在婚庆活动中实施下列行为,违者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强制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脱衣服、套锁链或进行捆绑的;

二、强制新郎及其他人员穿戴、佩戴有伤风化的服饰、标识标牌的;

三、强制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在婚庆活动中进行有伤风化或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的;

四、强行亲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新郎及其他人员的;

五、强行在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身上涂抹、撒泼有伤风化、有辱人格或有危险性物质的;

六、对新郎、新娘或伴郎、伴娘进行殴打或伤害的;

七、剪辑制作低俗、恶俗闹婚视频、图片、文字并通过网络进行散布、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八、在公众场所聚众追赶新郎、新娘或其他人员,扰乱公众秩序或阻塞扰乱交通秩序的。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文明意识,坚决抵制低俗、恶俗婚闹,崇尚文明新风。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

2023年3月24日

来源:新蒲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