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了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建立顺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盖州辖区主要路段设置了不按规定停车自动记录设备,不按规定停车时间超过10分钟的车辆予以记录处罚,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城市形象。

现将禁停路段再次明确公布如下:电子警察名称(位置)

长征大街全路段

星光街全路段

向阳路站前农贸市场至中新小区路段

市府大街中西医结合医院路段

人民路宝祥岗至烟草岗路段

青年路北路口路段

红旗大街财神庙至一线岗路段

盖州路烟市岗至政府岗路段

城后街西路口路段

G305国道万福街路段

G202国道阎峪路段

G202国道奥雪食品至盖州大集路段

G228国道仙人岛路段

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