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曼丽出生于1980年,家里还有一个弟弟比自己小两岁,她父母的在镇上开包子铺,尽管收入不是很高,但是也够一家四口的日常开销了。
于曼丽从小就爱看偶像剧,她一直幻想着能找一个“白马王子”,父母的感情也很好,这让于曼丽对自己的婚姻充满了憧憬。
2002年,于曼丽在打工时认识了一个叫孙凡的男人,男人长得很清秀,个子也很高。于曼丽和孙凡接触几次后,发现孙凡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朋友找他帮忙他都会去帮。
孙凡经常找于曼丽吃饭,每次见面他都会给予曼丽送一束哈,渐渐地两人就有了感情,也顺其自然地成为了男女朋友。
交往一年后,两个人就结婚了,于曼丽本以为自己会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可孙凡却染上酒瘾。
孙凡喝酒后脾气就会变得很火爆,有一次孙凡和朋友喝酒喝到了凌晨三点,于曼丽来找孙凡,她让孙凡别喝了,还拖着孙凡回家,孙凡觉得于曼丽的行为让他很没有面子,便给于曼丽打了一个耳光。

后来孙凡经常家暴于曼丽,尽管被打得鼻青脸肿,于曼丽也没想过离婚,因为她和孙凡已经有了孩子,她不希望孩子没有父爱。
孙凡每次打完于曼丽后,都会哭着和于曼丽道歉,还有写过保证书,保证再也不对于曼丽动手了,可他一次次却食言。
2008年,孙凡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邻居们都为于曼丽感到高兴,因为她再也不用被孙凡欺负了。
于曼丽独自养大了儿子,还把儿子的姓改了,让儿子跟着自己姓于。
2018年,有警察找到了于曼丽,他们说要带她儿子去做一个DNA对比,有一具“无名男尸”需要辨别身份。
于曼丽当时就慌了,但是她也不敢在警方面前表露出来,DNA的结果出来了,无名男尸就是孙凡。
孙凡的尸体是被一名放牛的村民发现的,当时的孙凡已经被烧焦了,究竟是谁杀害了孙凡?有多大仇需要把人烧死呢?
警方将于曼丽以及她的父母一共带去了派出所,经过几番询问,于曼丽母亲张玲的心理防线被击溃了,她把10年的事情说了出来。
2008年3月12日,张玲在家里睡觉,突然被电话声吵醒了,张玲披着外套下了床,接通电话后,于曼丽哭着喊:妈!救救我,我不想活了,我太痛苦了!

张玲被吓到了,她知道女婿家暴过女儿,但之前女儿都劝自己忍,说女婿打的也不重,可这一次女儿居然哭成这样,张玲不想忍了,她想为女儿讨回公道。
张玲没跟丈夫商量,直接从家里拿了把斧头就去了女儿家,原本张玲只是想用斧头吓吓孙凡,可女儿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张玲一下就被激怒了。
于曼丽被孙凡打得都无法站立了,而孙凡却在床上呼呼大睡,张玲拿起斧头朝孙凡砍了过去。
事后,张玲不想让别人发现她杀害了孙凡,就给自己的儿子打了个电话。
于曼丽弟弟过来以后,母子三人商量了一下,张玲提议烧毁孙凡的尸体,张玲和于曼丽用被子把孙凡包裹了起来,于小伟(于曼丽弟弟)将孙凡抬到了车里,在60公里开外的地方,张玲用火把点燃了孙凡的尸体。

张玲以为只要尸体被烧毁,就没人发现她杀害了孙凡,可纸终究包不住火,他们做过的事情还是被警察发现了。
这件事是因孙凡的家暴引起的,孙凡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家暴是违法行为,孙凡经常殴打于曼丽,根据于曼丽的伤势,孙凡已经构成了虐待罪。
根据法律规定:虐待罪将被判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当时于曼丽选择找警察,孙凡将会被抓去坐牢,但是她不敢,她考虑的太多了,她还担心孩子的前程会受到影响。
张玲还在审理过程中,但是她的处罚不会太轻,毕竟她犯了故意杀人罪,她还烧毁了尸体,这样的行为很恶劣。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罪将会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严重的会被判死刑。
于小伟和于曼丽帮助张玲毁尸灭迹,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件事发生后,有很多村民都为张玲求情,他们觉得张玲是一个很好的人,她这样做也只是为了保护女儿,孙凡殴打于曼丽的事,村里人都知道,所以没人觉得孙凡可惜。
张玲也不后悔这样的决定,她觉得保护自己的子女,是所有母亲都会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