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有两家金店来了一位出手阔气的男子,他一口气买下了400万的黄金,仅一天时间就将两家的所有黄金都买走,店员察觉不对劲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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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店员回忆,这名男子神情紧张,戴着口罩来到望京一家商城,向前台提出要购买大量的黄金。眼见有客人提出爽快的要求,店员拿出了店内的首饰,没想到男子简单询问一下价格,就将黄金全部买下。

不仅如此,男子还到另外一家金店购买首饰,以同样的方式买下别的黄金,引起另外一家店员的注意。男子在两家金店来往长达10次,正常人是不可能有这样的举动,他到底是在干什么?
这名店员认为男子的行为可疑,主动报警,民警得知情况后到现场将男子抓走,在男子包里发现大量的现金和黄金。经民警调查,男子是为诈骗团伙销赃的,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店员举报男子有不法行为,及时报警,南湖派出所对其进行表彰,还给她发了奖金。

为何涉嫌的不是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等犯罪,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等无线电设备为其发送信息或者提供其他帮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本案之中,男子明知道购买黄金的现金是诈骗所得,他仍然选择到金店之中消费,打算将赃款变成易出手的黄金,这在法律上就构成了为诈骗团伙提供帮助,协助隐瞒他人违法所得,警方因此将他认定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要不是有店员的举报,男子很有可能就成功了,这对于遭受诈骗的受害者是致命的打击,因此男子才会被立即刑事拘留。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要判多久?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过民警的调查,男子一天之内买下400万黄金,和诈骗团伙合作,试图利用黄金来变现,由此可见男子负责的是团队之中的销赃行为。
本案中涉及到的金额有400万以上,男子的情节恶劣,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网友提到的“店员举报害了老板”,如果店员没有及时举报,后续追踪到诈骗金额的去向,该名店员和老板都有可能涉嫌此项罪名,面临刑事拘留。

是否可以争取减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三)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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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后续的审问过程中,可以提供相关团伙的犯罪证据,协助警方对诈骗团伙进行打击,是可以争取从宽处罚的,另外如果涉及到的是近亲关系,第一次触犯该项罪名,也可以适当地减轻处罚。
诈骗团队打算利用黄金来销赃,这种做法是需要相关从业人员注意的,此次店员向警方举报,一定是经过了负责人的同意,并不是网传质疑的私下报警,派出所奖励了店员的行为,表明了这一点。
朝阳群众的警示性太高了,换做是普通人,或许还没办法察觉到异常,毕竟400万的单天收入足够负责人赚取不小的押金,可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负责人放任这种行为出现,那么他将面临相应的法律惩戒。
本案的启示:金店成交量不低,很容易成为犯罪团伙的目标,大家在发现异常的情况时,还是要选择报警不可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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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