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李贤诚

近日,一段云南嵩明县小女孩将小男孩扔入井中的视频,引起广泛传播。3月23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实探现场发现,事发的两口井已被盖上厚重的井盖,且内部相通,成年人单手很难将其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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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现场实拍

据嵩明警方通报,2023年3月22日,发现网传“女孩将小男孩扔入井中”相关视频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记者现场实拍

经核实,2023年3月8日16时许,嵩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4岁)与同村邻居王某(女,7岁)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入水井中(井口至水面2.65米,水深2米),附近村民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开展救援,及时将杨某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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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被村民救起(视频截图)

3月23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事发的两口井位于村中小道路边,井口已被盖上白色的井盖,记者尝试打开其中一个井盖,发现单手很难将其提起,单个井盖的重量有数十斤。打开井盖后发现,这两口井内部相通,井水较深,内部幽暗,但井水较为清澈。根据嵩明警方发布的通报,井口至水面2.65米,水深2米。

井盖打开后的内部情况

有村民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这两口井是村里的老井,以前是村民们的饮用水源,现在家家通上了自来水,井水主要用于洗衣等。

据了解,落入井中的小男孩杨某3月10日经送医院检查,无外伤,有轻度发热咳嗽。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目前,杨某已痊愈,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

延伸阅读:

女孩将男孩扔井里是模仿电视剧情节?别让“电视剧”遮蔽了真问题

3月22日,一段小女孩将小男孩扔进井中的视频引起广泛传播。昆明市嵩明县相关村干部称,女孩将男孩扔到井里是模仿电视剧情节,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据3月22日新京报)

村民营救画面截图

这段视频看了让人胆战心惊,女孩将男孩扔进井中转身就走,太吓人了。好在10多分钟后男孩就被救了上来。当地警方3月22日通报,男孩杨某3月10日经送医院检查,无外伤,有轻度发热咳嗽。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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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相关通报

女孩只有7岁,男孩4岁,两家距离只有10多米,是邻居。“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的说法,实际上在回应舆论的猜疑。不少人以为两家有什么仇什么怨,女孩是在报复泄愤。事发后,女孩家属的做法,客观来说很到位,不仅带着慰问品、慰问金上门安抚,也带男孩去做了全身检查,据称赔了几千元钱,双方家属达成了和解。

也有人称,不和解能怎么样呢?只能说孩子没大碍,有和解的条件。如果发生不幸,一个家庭可能就毁了。

村干部称女孩是在模仿电视剧里的情节,很多人表示不信。认为7岁的孩子,安全问题应该有了基本概念,不可能不知道把孩子扔进水井中的后果。

一方面我们得说明,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女孩道德品质有偏差,另一方面也得强调,对于孩子的安全教育,城乡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就像人人都知道野泳很危险,但是每到暑假,孩子发生溺水的事情依然不少。哪怕是在城里,一些孩子同样没有建立起安全的概念。

比如在成都,就出现有孩子在21层的楼顶缝隙间“立定跳远”的事,看得人心惊肉跳……他们的行为,让人匪夷所思、不可理喻。但在孩子的世界里,这些行为安全不安全,他们的想法和大人真不一样。

电视剧里,或许有把人扔进井里的情节,女孩或许真的是在模仿这些情节,村干部未必说的就是假话,但是,还真不能让电视剧来当“背锅侠”,因为根子上还是家庭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有缺失,这才是问题所在。

民间俗话称“七八九,嫌死狗”,就是指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充满了活力,愿意突破边界干一些刺激、好玩的事,大人防不胜防。我们没有必要去恶意揣测女孩的动机,要强调的是,女孩家庭对此负有重大责任,一定要明白,事后处理再妥善,也不能代替平日里对孩子的教育和看管。

孩子看电视并不是什么过分的行为,电视中什么样的情节都可能会出现,没法一个一个防。所以说,对孩子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非常必要,让他们知道什么事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

另一方面,水井是否有必要做一些防护措施,不轻易让孩子落到井中?据极目新闻报道,当地已经给水井加装了井盖,这就非常好。另外,如果村里有这样的水井,家家户户都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同时让他们知道落入井中可能导致的后果。就像居住在城市的高楼里,就该让孩子知道坠楼的危险,平时也要提醒他们防范高空落物。就是说,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也要有一定的针对性。

涉及孩子的安全问题,我们与其去指责谁,不如堵上各种漏洞。如果孩子在道德品质方面有偏差,家庭和学校乃至各基层组织,都要合力进行管教,确保孩子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