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不戴头盔曝光

当事人姓名:路某

身份证号码:370921********1218

时间:3月21日

地点:泰山大街

住址:司家庄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事人姓名:李某勤

身份证号码:370911********0416

时间:3月21日

地点:山口文化路

住址:山口镇大马庄村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当事人姓名:李某晓

身份证号码:370911********5233

时间:3月21日

地点:G104国道与四坡路口

住址:大汶口镇尚家院村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当事人姓名:柳某英

身份证号码:370911********1611

时间:3月21日

地点:老泰莱路范镇开发区路口

住址:范镇唐北单村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事人姓名:徐某强

身份证号码:370920********3879

时间:3月21日

地点:S801省道北留大街

住址:小协镇平安大道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当事人姓名:高某革

身份证号码:370124********0017

时间:3月21日

地点:道朗镇兴华街

住址:道朗镇大王村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希望这些被交警蜀黍“点名”的朋友们

抓紧时间戴好头盔再出门

一切都是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

来源: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

本平台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和其他公众号,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的人获取需要的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