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8月中旬,天气炎热,江苏省大兴村里的村民们坐在树下悠闲地乘凉聊天,十分惬意,一名妇女正躺在家中休息,这时,几辆警车停在了妇女的家门口。

警察从车上冲下来,闯进了家中,迅速地拽起妇女,将她控制住,并给她戴上了手铐,感受到手上冰冷的温度,妇女这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她抬起头,拼命挣扎,试图脱离警察的束缚:“你们干什么!我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要抓我?”

警察牢牢地控制着她,严肃开口:“证据可都显示得明明白白,这么残忍的事你都做得出来!真是铁石心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抓捕

妇女还想反抗:“你们抓错人了,我真的什么都没做!”

警察没有理会她的狡辩,直接将她推出了门外,压上警车,带回了警局,看着扬长而去警车,周围的村民非常惊讶,纷纷议论:“这是发生了什么?”

这名妇女是谁?她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会被警察抓捕?这件残忍的事情背后有怎样的真相?

事情还要从2014年的8月11日下午说起,这天,江苏省海门市的张大爷干完了一天的农活,正拎着东西从田地里回家,他十分疲倦,想要快点到家休息。

张大爷

可当他路过鸡棚的时候,却突然发现了异样,自家的棚顶上好像吊着什么东西,是玩偶吗?

张大爷以为是小孩子的恶作剧,但是走近一看,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玩偶,是一个穿着裙子的小女孩!

张大爷“啊”的一声叫了出来,他吓得脸色发白,连连后退,差点跌坐在地上,他一边向远处跑去,一边喊:“死人了死人了,救命啊!”

听到喊声,村民们赶到了鸡棚,都被眼前这副残忍的景象吓了一跳,女孩脸色发白,面部狰狞,头被挂在了一根粗绳上,大家立刻报了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鸡棚

接到报警电话后,海门市公安局马上出警,警察赶到了案发现场,女孩的脖子上缠着两圈绳子,被挂在鸡棚的一根木头上,身体十分僵硬,腿上的血液已经凝固。

警察们将小女孩放了下来,法医进行了尸检,报告显示,小女孩只有四岁,这样的年纪,正是刚刚接触外界,对世界充满好奇的时候。

一条鲜活的小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被杀死的前一秒她在想什么呢?她的心中一定充满了恐惧与害怕,小女孩的脖颈上有深深的勒痕,明显是被吊死的。

到底是谁杀害了小女孩呢?在场的警察都十分惋惜,心中遗憾与愤怒并存,凶手吊死了年小无辜的幼童,警方判断,这是一桩性质恶劣的故意杀人案。

案发现场

他们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绳子上提取出了一个可疑的指纹,还在鸡棚附近发现了嫌疑人的足迹。

这个人恐怕就是凶手!警察将指纹送去检验,根据DNA比对,他们了解到,指纹的主人叫做张娟,曾有吸毒前科,但令他们大吃一惊的是,张娟居然是小女孩的亲生母亲!

怎么会这样?警察们目瞪口呆,根据目前已知的线索推测,是张娟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女儿,这天下真的会有母亲忍心杀死自己的亲生骨肉吗?警察们都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证据。

他们展开了深入的调查,想要进一步查明事情的真相,警察调来了8月11日那天鸡棚附近的监控录像,在离鸡棚大概500米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形似张娟的女人。

DNA检测

经过技术比对,那个女人就是张娟,警察发现,在当天下午的4点多,张娟开着电动车经过了监控探头,并且朝鸡棚的方向驶去,这十分可疑!

警察注意到,她的电动车上还载着一名小女孩,也就是她的女儿,过了30分钟后,张娟出来了,警察定睛一看,惊讶地发现刚刚的那名小女孩不见了,电动车上只有张娟一个人。

张娟的嫌疑陡然上升,她应该就是在这30分钟里杀死了自己的女儿!警察立马赶到了张娟家里,将正在休息的她一举抓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监控录像

这起案件令人匪夷所思,警察们心中充满了疑惑,张娟为什么要杀死女儿呢?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这时,张娟的母亲向警方反映:

“我那天去看过张娟,好像是3点左右,在她家里,我俩发生了一点冲突,争吵起来,她的情绪特别激动,摔了好几个盘子,最后,我忍不下去了,直接离开了她家。”

面对警察的审讯,张娟始终不承认自己杀害了女儿,一直嘟囔着:“我什么都没有做,你们抓错人了。”即使证据摆在她面前,她也毫不松口。

调查

根据张娟的个人记录显示,她是一个非常迷恋毒品的人,曾在2010年和2012被拘留处罚。

其中,2012年的时候,还被责令戒毒三年,但她戒毒没有成功,一直保持着吸毒的习惯,她在案发的时候有没有吸毒呢?警察对张娟进行了血液检测以及尿检。

结果显示,张娟体内含有安非他明,也就是有毒品的成分,这表明,她最近吸食了毒品,之后,警察搜查了张娟的整个家,果然发现了毒品的踪迹。

警察还找到了冰壶,冰壶上有明显的使用痕迹,张娟的朋友也向警方反映,张娟最近确实吸了毒,她是一个毒瘾很大的“瘾君子”。

血液检测

“她很早就开始吸毒了,我们都劝过她,可她就是不听,做了母亲后,她依然在吸毒,甚至比以前吸得更厉害了!”

从种种证据上来看,张娟就是凶手无疑,警察们倒吸一口冷气,都不敢相信这个残忍的事实,但是张娟本人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张娟不开口,证据不闭环,那就无法给她定罪,这起案件便成了“零供口案件”,警察只能靠单方面的搜集证据来给张娟定罪。

目前,他们掌握的三点证据可以证明是张娟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第一,小女孩脖颈处所缠绕的绳子的指纹,还有案发现场的脚印,经过对比检验,这些都属于张娟。

绳子

第二,张娟出现在监控中,去鸡棚时是带着女儿一起去的,但是回来的时候却是自己一个人,当时案发现场附近的人也向警方证实了这一情况。

第三,小女孩是被绳子吊死的,而绳子上提取出了张娟的指纹。

这时,警察了解到了一个情况,张娟的丈夫主动向他们反映,在不久之前,张娟总和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孩子,她是个累赘也是个魔鬼,要是她可以消失就好了!”

丈夫还说:“她吸食毒品后,经常会出现幻觉,十分暴躁,情绪失控,还会乱砸东西,但我当时没怎么放在心上,总觉得她慢慢地就会戒掉毒品,好转起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调查

这句话引起了警察的重视,张娟的内心已经扭曲变形,甚至出现了幻觉,会不会是因为她在当天吸食了毒品,脑袋变得不清醒,所以才疯狂地杀死了女儿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起案件的性质便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法院在判刑时会考虑吸毒这一因素。

但是,张娟什么都不肯承认,脸上还摆出一副十分不屑的样子,说自己完全不记得8月11日的事情。

警察很是头痛,他们将一系列证据摆在了她面前,看到证据,张娟不再说话,低着头沉默,仿佛是一种无力的辩解,检查结果不会骗人,张娟在那天一定吸过毒。

张娟

在庭审时,张娟说:“我的精神状态不好,经常想自杀,有一次甚至还吃掉了戒指,每次出现这种情况时,我的记忆就会十分混乱,根本不记得自己曾做过什么事情。”

警方判断,过量的毒品让张娟患上了一些精神疾病,而且她始终不承认犯罪事实,很有可能是在疾病发作的期间杀死了女儿,那么这就不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如何证明张娟犯了病呢?这成为了当前的调查重点,警察联系了外地的公安机关,试图找到类似案件的解决办法,同时,还联系了精神卫生中心。

在他们的协助下,警察给张娟做了精神方面的检查,结果显示,因为大量吸食毒品,张娟患上了一定的精神障碍。

有时候会突然暴躁失控,但是,这种疾病与常见的精神病有所区别。

医生做检查

她在犯病期间,对自己的行为是有意识的,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干什么,也就是说,在杀死女儿的时候,张娟是知道这一行为的后果的。

根据这个结果,公安机关认为,张娟应该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犯了故意杀人罪,而且,她的精神障碍完全是咎由自取,是因为自己吸毒过量导致。

直到这时,张娟似乎也认命了,在警方的审问下,勉为其难地还原了案发经过,原来,在母亲走后,张娟将4岁的女儿带出了家,开着电动车在村里晃悠。

妈妈教训女儿

但是骑了一会后,张娟的心情并没有好转,反而越想越气,这时,女儿吵着闹着想要回家,听着女儿的哭闹声,张娟心里更加烦躁了,在路过鸡棚时,她有了一个残忍的念头。

为了发泄怒火,她将女儿拽下车,女儿哭得更加厉害了,不断央求:“妈妈,我们回家吧!”但是张娟没有理会,也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她将绳子缠在鸡棚边的木头上。

然后又在女儿脖子上绕了两圈,将她吊了起来,女孩哭喊着,挣扎着,可张娟一直不松手。

就这样把年幼的小孩吊死在张大爷的鸡棚里,杀死孩子后,她装作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回了家。

缠绳子

她既不慌张也不心虚,反而心安理得地在家休息,根本没有想过逃跑,这让警察十分痛心,本应处于无忧无虑的童年的孩子却被母亲吊死。

孩子犯了什么错呢?张娟似乎是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于是,在2015年的4月22日,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而张娟的律师却在此时提出,这样草率的认定不合理,应该重新认定张娟的刑事责任。

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检测了张娟的智商,在审讯过程中,并未发现张娟有智力方面的缺陷,检测结果也显示,她的智商有92,属于正常水平。

而且,在做这些检查时,张娟的表现非常正常,没有其他异常的行为,和正常人无异,只有在警方提起吸毒与杀害女儿时,她才会拼命抵抗,似乎想逃避这些话题。

毒品确实让她产生了精神障碍,让她变得易冲动,但是归根到底,她是可以掌控自己的行为和意识思想的,她清楚自己在想什么,也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因此,精神障碍并不能成为她给自己脱罪的理由,同时,检测结果显示,张娟是一个神智清楚的正常人,她在明知毒品害人害己的前提下依然选择吸食毒品,并且屡教不改。

女人吸毒

从这些信息来看,她有独立的意识,也有独立的行为能力,应该为杀死女儿这一事实负完全刑事责任,法院有充足的理由判决她犯了故意杀人罪。

张娟犯罪事实成立,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被判处最高量刑,也就是死刑,但是,就在法院即将要宣判的时候,一个新的情况出现在眼前。

张娟声称自己怀有身孕,大家都吃了一惊,这一转折让人们目瞪口呆。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对孕妇判处死刑,无论被告人是如何受孕的,都不能对其使用死刑,被告人有罪,但她肚子里的生命无罪。

张娟

如果孕妇自然流产了,那么这个规定就不再适用,依然可以被判决死刑,在张娟被抓获的时候,她并没有主动说起自己怀有身孕这件事,所以大家都不知道这个情况。

公安机关在提供起诉书时也根本没往这方面想,自然也就没有写清楚这一事实,张娟到底是因为确实不知情所以没有交代,还是因为厌恶孩子,故意不说呢?

从她的种种行为来看,她似乎真的不喜欢孩子,觉得孩子是魔鬼,想要经全力摆脱掉这个累赘,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所有案件的卷宗在立案时都要移交到法院。

在开庭的时候,南通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仔细查看卷宗,这才发现张娟已经怀孕,但是,因为张娟最初没有说明这一事实,在被监拘时也没有注意保护,所以孩子已经自然流产。

法官查看卷宗

按照常理来说,既然张娟已经流产,就不能按照孕妇来审判,但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做出的批复里写着,在监拘过程中流产的女人依然可以被视作孕妇,不能对其动用死刑。

张娟是在被抓后才发生流产的,也就是说死刑并不适用于她,这是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可大家都为死去的小女孩抱不平,亲生妈妈杀死了女儿,难道还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吗?

对于这样铁石心肠,手段残忍的凶手,难道不应该严惩吗?张娟最终究竟会受到怎样的判决?

经过对案情的进一步分析和讨论,南通市人民法院再次慎重地审理了此案,张娟用绳子吊死亲生女儿,情节严重,属故意杀人罪成立。

审判现场

但考虑其患有精神障碍,曾是孕妇等种种原因,最终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在审判现场,张娟眼里满是泪水,她为什么哭呢?是因为后悔自己杀了女儿,还是因为自己即将遭受牢狱之灾?这一切,我们都不得而知。

也许在她看来,女儿是自己的所有物,杀死女儿就如同摔坏一件东西一样。

虎毒不食子,这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希望孩子可以健康快乐地成长,张娟在杀死女儿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我们不愿往最坏的方向去想。

哭泣

宁愿相信张娟就是因为吸食毒品,精神受到了影响,情绪不受控制,所以才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这一切都是毒品惹的祸。

但是,即使把错全都归到毒品上,张娟也对小女孩的死负主要责任,毒品危害身心健康,使人成瘾,张娟明知道自己吸毒有害,却依然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

虽然被责令戒毒,但也没有彻底脱离毒品,毒品是可怕的,人心更是可怕的,张娟自甘堕落,杀死了自己的亲骨肉,已经没有了最基本的道德心。

不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保持一个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守好道德底线,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