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邱德坤)3月22日晚间,南玻A公告称,公司3月19日13:53收到宝能集团旗下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冠隆物流”)发来的《告知函》,3月20日12:41冠隆物流因内容调整发来更新后的《告知函》。

南玻A介绍,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审查上述《告知函》后发现,增持计划缺少增持数量或金额下限等核心要素,于3月20日19:45向冠隆物流发出《询问函》,要求其根据监管规则确认及补充内容。3月21日17:42冠隆物流针对《询问函》发来补充及更新后的《告知函》。

然而问题出现了,宝能系在南玻A发布上述公告前,提前发布了增持计划,并且通过宝能集团官网等渠道发布。3月22日上午,宝能集团官网发布《告知函》称,冠隆物流在3月17日增持部分南玻A股份后,拟以自筹资金增持南玻A的股份比例为5%至6.26%。

3月22日下午开盘后,南玻A股价出现异动,当日收盘价上涨1.94%。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对上市公司股价有影响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大股东计划大比例增持,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范围,应当在监管指定渠道披露,否则涉嫌信息披露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