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沪宁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和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联合与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邹家春和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有意以协议转让股份的形式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邹家春和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合计拟向苏州国科转让的股份数为9,731,629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5%。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与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旭诺卓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有意以协议转让股份的形式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方式为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转让9,731,62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