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的过程中突然紧急刹车,此刻一名乘客站在过道里,紧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判决:当时并不需要刹车,司机错判刹车,没有尽到注意车内乘客的义务,构成交通肇事罪,获刑11个月。

据公共视频显示,公交车正常行驶时突然发生了紧急刹车,此时车厢后方的一名乘客,一下子摔倒在了后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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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乘客好像准备起身下车,事先站到在了过道内,在司机紧急制动时,乘客前方没有遮挡,也没有扶手,一下子就冲了出去,导致头颈部着地,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抢救无效死亡。

当事司机表示,当时发现左侧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公交车距离很近,就下意识踩了急刹车想避让。没想到自己的一个疏忽,结果导致了事故发生。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表示:作为公交车司机,对于车上的乘客有注意的义务,在驾驶的过程当中必须要保证车内乘客的安全。在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时候,因为司机的过失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致他人死亡,该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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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重要原因:由于司机误判了他和另外一辆公交车的距离,司机驾驶的公交车前方没有任何车辆,行人以及其他障碍物,所以正常情况下不采取制动措施的话,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

经交管部门认定,该公交车司机未尽到注意义务,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司机所在的公司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最终由于司机犯了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在驾驶的过程当中一定要记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做到宁让一分,不抢一秒。

千万不要让这种一时疏忽的行为影响了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也告诫广大的群众,道路安全意识千万不能松懈,乘坐公共交通的时候,要等到停稳了再下车。

网友对于此事议论纷纷

有网友表示:

乘客自身也需要负一定责任,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公交车上,本来就要扶好抓稳,如果乘客抓好了把手或者不提前站起来,就算司机误判了,也不至于会导致死亡的结果。即使司机为主要责任,也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也有网友吐槽表示:

自己本地区的公交车,如果在车辆停稳后才起身,很可能会来不及下车,有时候才刚停车一下,就马上关门要走了,所以很多时候要提前准备按铃下车。

公交车作为服务方,有责任义务保证车内乘客安全,视频里乘客提前欲下车的举动并无过失行为,对公交司机急刹车致乘客死亡获刑11个月这样的判决,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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