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沈时祝等人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附奖励方法)

近日,我局成功打掉以沈时祝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沈时祝、杜代克(绰号“九叔”)、祁新伟、郭真品(绰号“关拼”)、陈裔际(绰号“虎仔”)、蔡良鹏等六人,该团伙长期在万宁市礼纪镇、兴隆地区纠集滋事、恶意打砸、扰乱地区治安。

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沈时祝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17700975512(谢警官)

17700975712(赵警官)

万宁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万宁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我市奖励人民币100000元;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查证属实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案件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一般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根据线索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一般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根据线索抓获恶势力犯罪团伙、涉恶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标准实施奖励。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同一线索新内容的,依照本办法有关条款给予奖励。举报顺序以市扫黑办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给予奖励,不再按本办法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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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万宁、万宁发布厅

编辑:黄露莎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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