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俗语“正义不会缺席,只是会迟到”,可是迟到了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作为一个普通人,面对变故,面对不公,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律寻求帮助。可是,法院的宣判结果就一定是正义所向吗?如果法院的审判结果是错误的,那么我们该怎么办?

虽然法律永远是中立的,但是,执行法律的人却不一定能够永远保持中立,保持正义。

如果执行法律的人心中的天平有了倾斜,普通人真的很难抵抗住公权力的重压。在18年前,就有一位无辜的高中生面对不公的审判结果,失去了自己15年的青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无辜的高中生,莫名背上杀人罪名

这桩案件的主人公是张志超,时间退回到2005年,张志超只是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的一名高中在校生,他在同学和老师的眼中都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但就是这么一位好学生,却与一件谋杀案扯上了关系,并且因此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

上了高一的张志超和班上的王广超志趣相投,二人很快成了好朋友。一个是班长,一个是体育委员,一个擅长文科,一个擅长理科。虽然二人擅长科目不同,但还是经常在一起讨论学习问题。

二人过着普通高中生平淡却又紧张的学校生活,但就在这时意外出现了。2005年1月,学校的一位女同学突然在周一早上升旗仪式后失踪了,之后谁都没有见过她了。

一名女高中生在学校中莫名失踪,这让全校的同学和老师都人心惶惶。学校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和警察后,也告诉全校的同学,如果有谁见到了或者想起来了这个女同学的行踪,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和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