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圈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人一旦进入饭圈思维,就会产生一种信息过滤现象,只愿意相信自己相信的,如果是自己不愿意相信的真相,哪怕板上钉钉的事实也不相信。

更有甚者,有些人还会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

本文就说一件相声圈曾被黑白混淆的事情,郭德纲是否曾公开造谣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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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杨志刚刑事自诉

2023年3月,一位叫王某某的网友对某烧宝大V提起了刑事自诉,罪名是侮辱罪,此事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刑事自诉和公诉案件的区别在于,如果被害人不去起诉被告人,那被告人也不会被追究责任,所以一般刑事自诉常见于侮辱罪、诽谤罪这种案件。

在相声圈甚至娱乐圈,最著名的一次刑事自诉案件就是发生在2006年的杨志刚告郭德纲一案。

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目前最权威的说法是北京市大兴法院调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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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明确了一个事实,杨志刚1991年7月20日被任命为红桥区文化馆馆长,这一点很重要,必须要认定。

然后,法院指出了这件事的起因,2006年3月2日至6日,杨志刚先后接受了《燕赵晚报》、《华夏时报》、《燕赵都市报》等媒体的采访。

在采访中,杨志刚披露了一些郭德纲的隐私,包括郭在文化馆工作期间模仿领导签字报销个人费用近一万元,后其帮助找票抵帐,最后降到4000元以下才免了他的刑事责任,又偷偷拿走单位的行头及两度娶妻并育有一子。

郭德纲看到相关报道后,于3月7日在博客《我叫郭德纲》中说了一段话,该文章中称其进文化馆时认了一位老师,因当事人还健在,姑隐其名,就称为馆长。其在该文中披露了该馆长用公款装修自己房子,与女同事同居等个人隐私。

矛盾激化后,杨志刚以郭德纲犯了诽谤罪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等。

在调查事实清楚之后,北京大兴法院作出了判决:自诉人杨志刚指控被告人郭德纲犯诽谤罪,经查被告人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故被告人郭德纲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据此,法院对被告人郭德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郭德纲无罪。二、驳回自诉人杨志刚要求被告人郭德纲附带提起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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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郭德纲确实造谣了

北京大兴法院判决之后,媒体和网友一般都认为是郭德纲胜诉了,这倒也无可厚非。

杨志刚提起的是刑事自诉,诉求是以诽谤罪将郭德纲送入监狱,同时赔偿名誉损失和公开道歉。

读一下法院的判决书,谁都会看明白,杨志刚的诉求一个都没有达到,从结果上看自然是他败诉了,原告败诉,意味着被告人郭德纲胜诉。

这也是后来为什么郭德纲的粉丝总喜欢拿这件事证明郭德纲如何清白的原因,毕竟法院都判他胜诉了。

但是,我们还要读懂法院判决书,判决书中有这么一句话:经查被告人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实。

这句话简单说就是:郭德纲公开造谣了。

造谣的定义是,通过个人想象,虚构事实,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虚构信息散布。

郭德纲说他当时的馆长用公款装修房子以及和女同事同居,如果他能在法庭上提供出相关证据,能证明这是真事,那他就不是造谣。

但是,郭德纲并没有提供出相关证据,因此法院判他虚构事实成立,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郭德纲不仅虚构事实,同时还通过自己的博客公开散布,这完全符合造谣的定义。

之所以郭德纲胜诉了,根本原因不是他没有造谣,而是因为法院认为郭德纲虚构事实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没有认定诽谤罪成立。

什么叫严重后果?

2018年四川德阳,因泳池纠纷,常某等几人通过网络媒体和到单位骚扰等方式对安医生进行人肉搜索和侮辱,严重影响了安医生的工作和生活,安医生不堪压力选择自杀。

2021年四川绵竹法院以侮辱罪判决常某等三人分别六个月到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法院对“严重后果”的要求还是挺高的,不判决郭德纲的诽谤罪也是有法可依。

但是,既然法院认定了郭德纲存在虚构事实行为,连民事诉讼也驳回,甚至连公开道歉都没有,这确实会让杨志刚感到不满,于是他提起上诉。

三、各界反响

2007年4月大兴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以后,除了杨志刚方面表达了不满之外,也有一些媒体和律师对此谈了各自的看法。

有一位律师写了一篇博客《郭德纲赢了官司,却输了“道德”》,他认为法院已经认定了郭德纲部分言论存在虚构,虽然情节不够严重但从道德层面上看,郭德纲虚构事实对自己曾经的老师加以攻击,不得不说郭德纲已经忘记了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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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北京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驳回杨志刚的上诉,维持郭德纲无罪的判决。

央视网转发了光明网的评论文章《郭德纲赢了关系,得到了什么?》,文中指出,一张无罪判决书,只能让郭德纲避免牢狱之灾,仅此而已,但是,虚构事实存在,容不得质疑......他更应该得到教训,作为公众人物,郭德纲应该具备应有的道德操守,起到榜样的作用......尽管相声是一门通俗大众的艺术,但相声拒绝庸俗,拒绝对他人尊严的漠视,如果郭德纲继续无视他人的尊严,以后免不了吃官司。

事实上,光明网的这篇文章其实是白写了,一年之后的2008年,高峰、何云伟和朱云峰等人发文痛斥“姜昆提议取缔相声小剧场”,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这彻彻底底是一个谣言,因为姜昆的提议是保护相声小剧场。

何云伟告诉记者,“姜昆提议取缔相声小剧场”这个话是他师父说的,无疑,这应该是郭德纲的又一次虚构事实,只是这一次他学聪明了,自己没法,让徒弟和员工上。

四、为何旧事重提

肯定会有网友说,你为什么又翻出这件事,图什么?

原因有二:

一方面是因为有些郭德纲的粉丝在近些年来经常倒打一耙,在杨志刚起诉郭德纲这件事上只说杨志刚败诉郭德纲胜诉,却故意不提或压根不知道,郭德纲在这件事上确实造谣了,这是两级法院认定的结果,郭德纲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反过来再看,杨志刚在采访时说郭德纲曾犯了经济错误,还偷拿过戏服,这两件事郭德纲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

郭德纲2006年的博客和2009年的自传《郭德纲这点事儿》里都承认了自己曾经伪造签字侵占国家财产的事实。

在2021年的综艺节目《老郭有新番》中,郭德纲也回应了“偷拿戏服”这件事,他的解释是,当时他以为那两个箱子的旧戏服没人要,索性就扔了,那两个箱子也就值十块钱。

公家的戏服,你不经上级批准就私自作主以不值钱为理由就给扔了,如果换成单位角度看,这和“偷拿戏服”确实差别不太大,你说不值钱就真不值钱?还有,谁知道你“扔”哪儿了?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杨志刚在郭德纲红了之后揭人老底确实不太地道,但郭德纲实实在在对前任师父公开造谣了,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另一方面,笔者也希望通过此文告诉一些粉丝,看待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喜欢爱豆没问题,但爱豆做过的事情,黑是黑白是白,只说白的不说黑的,其实没有什么不妥,但非要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这肯定是一件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