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民工讨薪官司一再败诉,持刀报复,冲进法院连捅4名法官

农民工讨薪失败,不去找欠工资的老板,反而把复仇的刀捅向了4名法官,最后结局如何?

一、拿判决书捅伤法官

2015年9月9日,湖北十堰的胡庆刚接到代理律师的电话,让他到法院领判决结果。也许是从律师的语气中,胡庆刚感觉到这个判决书绝不是自己想的结果。

回想起自己的讨薪历程,胡庆刚鬼使神差地从桌上拿了一把折叠刀放进了右边口袋,来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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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公室区域不是随便什么人能进的,胡庆刚给自己的主理法官刘坦打了电话。

因为官司问题,刘坦与胡庆刚也很熟悉了,听到胡庆刚过来拿判决书,刘坦就下楼去接胡庆刚。

一路上,胡庆刚表现得很平静,听刘坦说着自己的判决结果,以及为何这样判决的原因。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是来到办公室,从刘坦手中接过那份写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书后,胡庆刚大脑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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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已经是他第二次上诉了,也就意味着这样的结果是终审,公司拖欠他的钱再也拿不回来。

刘坦法官也很耐心地向他解释,法院之所以会这样判决,是因为胡庆刚的案件没有足够证据支持他的请求,虽然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与理解,但法院判决是讲求证据的,没有证据只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看着判决书,听着刘坦的解释,胡庆刚的手开始微微颤抖,为讨回这笔欠薪他经历了太多痛苦。

明明就是公司有错,为何法院还这样判,胡庆刚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是法院偏袒被告公司。

最后他完全失控,掏出了折叠刀,捅向了毫无防备,正向他做着解释的刘坦法官左胸。

捅了一刀后还不算,他又把刀子拔出,再次捅向刘坦的右胸,而这一次尖刀直接贯穿了刘坦的前后胸,疼痛让她发出了惨痛的叫声。

隔壁办公室的两名男法官听到了刘坦的哀嚎声,知道出事了,立马跑了过来。

看到眼前这一幕,两名男法官连忙上前,准备制止胡庆刚继续行凶。

可这时胡庆刚已经失去了理智,愤怒、恐惧的情绪充斥着他的大脑,看到有两个人向他冲过来,胡庆刚下意识就向两人捅出了手里的刀。

两名法官手里没有任何武器,当场也被胡庆刚捅倒地在地。

动静越闹越大,一名男法官随后也赶了过来,他刚冲进办公室,还没等看清情况,已经捅红了眼的胡庆刚上前对着郑飞腹部连捅了七刀,倒在了地上。

这时整个法院都乱了,所有人都开始往刘坦的办公室赶过来,脚步声、人们的呼叫声,让胡庆刚开始找回了自己的理智。

他看着躺在地上的4名法官,再看看自己手里带血的刀,他开始慌了,直接往门外就冲了出去。

可他对法院内部的道路并不熟悉,他先跑到了一楼,然后想跑到停车场。可法院一楼和停车场中间有一道门是需要通行密码才能过去的 。

胡庆刚没密码自然过不去,只能重新找到一楼的一个墙角躲了起来,

直接被半个小时后赶来的法警控制住。

被捕后的胡庆刚面对警方的审判,一脸平静,讲述着自己这样做的原因只是因为觉得判决不公。

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案件让胡庆刚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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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发前的经历

胡庆刚1972年10月出生于四川眉山,1991年随父母来到了十堰,家里兄弟4个,他是老三,案发当年年仅42岁。因为家境贫赛,胡庆刚很早就辍学外出打工,一直未婚,一直和弟弟居住在一起。

没啥文化的他,就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力气为生,做一些简单的体力活,基本上没有一份工作做了超过2年的。

2013年8月,朋友介绍胡庆刚到十堰方鼎公司油漆车间工作,后又被派到武汉方鼎公司工作了3个月。

2014年3月,胡庆刚从武汉方鼎离职,他找到了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方鼎拖欠了自己春节前25天的工资。十堰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后,帮胡庆刚拿回了拖欠的2157元工资。

随后胡庆刚又来到劳动仲裁委申诉,说十堰方鼎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要求公司赔偿他双倍工资、加班费等共计6万多元。

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自然需要提交一些证据,可是胡庆刚只能提供一些简单的工作服、临时出入证等证据,这些证据并不足予支持他的诉求。

最终在2014年8月27日,十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他的仲裁申请。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申诉后,如若不服裁决,只能到法院上诉。

于是胡庆刚上诉到了法院,最终还是因为证据不足,一、二审均败诉。

正因为这样的败诉结果,让他觉得法院偏袒公司,判决不公,怒火中烧,失去理智才犯了这样的罪行。

刘坦法官因为右胸被刺,已无法再给10个月大的孩子哺乳。

而伤势最为严重的郑飞法官身中七刀,失血量达全身血量的三分之二,经过7个小时的手术治疗才抢救了回来。

不幸中的万幸是四名法院均没有生命危险,事后四名受害法官体谅到胡庆刚无固定收入,又是孤身一人,决定放弃对胡庆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但胡庆刚还是因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三、一些思考

事件到此结束了,可是有几个地方值得我们思考。

1、胡庆刚的为人

从对胡庆刚周围同事、朋友了解到,他为人特别孤僻,个性特别喜欢钻牛角尖,很偏执。

胡庆刚的朋友说他的情绪很不稳定,甚至有同事说他被调到武汉工作是因为受到排挤。

而且胡庆刚为人很要面子,花钱也大手大脚。

小他3岁的弟弟胡林说哥哥买东西从来不还价,给别人送礼,其他人送100,他要送300-400。

一个情绪偏执的人,在遇到他觉得不公平的待遇情况下,确实容易失去理智,也许这也是胡庆刚犯下大错的潜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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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据收集问题

这个劳动仲裁案详细具体判决审理过程,我们无法得知。

但就这个案件想探讨一下作为普通员工想和公司打官司,想收集证据确实很难。

现在大多公司都是电子管理 ,出勤记录、加班记录都会存在在电脑中,一般情况下员工是拿不到这些记录的。

所以是否遇到这些案件的时候,能由劳动监察部门前往提取这些资料证据。

与此同时,也给劳动者提个醒,在和公司工作的时候,注意给自己留一些证据资料,以免出现纠纷时需要用到。

加班记录拍照,公司对银行卡的转账记录等等都能做为证据。

而对于公司未帮缴纳社会保险,只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公司一定是逃不掉的。

3、劳动关系的确认

这个案件有个关键点,打零工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偶尔来厂里打个零工,按日计发工资,这只能是临时雇佣关系,而非长期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方确实没有义务为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

胡庆刚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他在这个公司工作过,有可能只是打零工,并不能证明他与公司存在长期稳定事实劳动关系,所以最终法院才这样判决。

也许大家认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但法院确实需要以证据来判决,而不能用同情弱者进行判决。

4、劳动者的申诉途径简化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直处于弱势群体,尤其对于一些文化不高的劳动者来说,字都不识几个,让他们来了解复杂的法律知识,确实太困难了。

有专家说胡庆刚虽然二审判决已经败诉,但他如果以后能发现新证据能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通过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确实如此,可是这样的程序别说胡庆刚这样一个没读过多少书的人,就算是非法学的大学毕业生也不一定能弄得清楚程序吧。

希望国家在这方面加强宣传,简化相关的一些流程,为劳动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对这个案件,你有何看法,你觉得到底是哪边的问题,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