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面积减小

笔者从小在农村长大,印象中小时候村里人的宅基地都很大,每家每户除了堂屋,还有配房,加上一个大院子,能种不少树。但是,到了现在却不一样了,绝大多数农村人,包括笔者老家,宅基地面积比以前大大缩小,除了房子,院子已经所剩无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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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过去几十年来,农村人口大量增加,尤其是以前的农村80后、90后,现在都到了结婚成家的时候,都符合申请新宅基地的要求,建房的人越来越多。需求大大增加,土地面积却是有限的,因此各家各户的宅基地面积就有所减小了。

然而,未来几年,多数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面积,很有可能会进一步缩小。这是因为,现在国家格外重视粮食安全,对耕地保护日益严格,所以就会限制农村耕地转变为其他用途,农民不能再随意在自家耕地上建房了。

同时,过去农村宅基地缺少回收机制,分给农民之后,除了五保户去世会收回其宅基地以外,基本都是不会回收的。这就导致,每个村子面积越来越大,可以使用的建设用地越来越少,能分给农民建房的土地也在减少。

目前各地都统一了本地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从面积上看,基本都比过去的老标准有所缩小。各地具体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呢?一起来看一下。

各地最新宅基地面积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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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以县为单位,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山区、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重庆:《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规定,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25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

山西:《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湖北: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超过140平方米;全部使用未利用地或者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广西: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 平方米,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 平方米。

广东: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陕西:城郊每户不超过133平方米;川地、原地不超过200平方米;山地、丘陵地区不超过267平方米。

河北:农用地不超过200平方米;建设用地和空地不超过233平方米。

山东:城郊及乡镇所在地不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不超过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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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江苏:城郊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不超过135平方米;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超标宅基地将如何处理?都要拆除吗?

随着各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日益明确,我们可以看出,现在的“标准面积”比过去来说,只小不大。这也是耕地保护的要求。那么,如果现有的宅基地超标了,那该怎么处理,会被一律拆除吗?

农民朋友无需过于担心,当前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的,不会“一刀切”拆除的,可以分为几种情况:通过合法继承或者买卖而来的超标宅基地,不会有任何影响;现有宅基地申请时,符合当时的要求,也不受影响。只有通过违规途径获得的超标宅基地,比如产权不明、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等形成的超面积宅基地,才会被清理。

最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更多的意义在于,限制以后新申请的宅基地。对于以往完全合规的超标宅基地,是没有任何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