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逝,岁月如梭,2023年已经进入了3月21日;经历了春节假期短暂的休整,大家都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新一年的工作中,为了自己的一日三餐而四处奔走,并且为了全家的幸福生活而战斗到底。

近日,上海的张女士(化名)平台投诉称:她在山姆会员店买了寿司,和朋友们一起聚会食用。吃完不久,4人均出现了上吐下泻的情况,他们去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山姆一开始仅表示退寿司的费用,让他们继续治疗。后来张女士投诉到工商管理局,山姆才提出赔偿医药费和一千元。张女士要求按照食安法中的损失三倍赔偿,但被山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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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张女士的确可以要求3倍的赔偿损失。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感觉山姆的东西比其他超市查得严,可是依然爆出这样的问题,可见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老、大、难题了。

这个单子上的症状来看,不一定是吃寿司引发的急性肠胃炎;换一句话来说,这个事不一定就是山姆的责任。张女士自己买回去后,放了多久?有没有将寿司在合适温度下保存? 此外,如果是山姆的责任,其他顾客买到同一天的寿司有没有也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的症状呢?假如没有,那么张女士及其朋友出现急性肠胃炎,有可能就是其他食物引发的,就不一定是山姆超市的责任了;因此,山姆超市愿意赔偿赔偿医药费和一千块,其实已经处理得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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