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岐山县,军嫂刘女士在街边卖水果,由于价格比同行低,被同行要求涨价。军嫂不同意,对方就对其殴打。在被殴打过程中,军嫂出于自卫,推了对方。其后对方不愿意赔偿,谎称自己要流产,要求和解。
一、被迫要求涨价
30岁的刘女士在步行街卖水果,橘子每斤2元。但同在步行街卖水果的男子李某,其橘子的价格为每斤2.5元。
由于李某的价格比刘女士的高,所以生意很不好。
2023年2月21日,李某找到刘女士,要求刘女士将价格必须涨到2.5元每斤,大家一样,这样才公平。
但刘女士拒绝了李某的无理要求。
李某见一次不行,就再来了一次,但刘女士态度坚决,一口拒绝。
而李某的第3次到访,居然带上了自己的妻子和另一名亲戚。刘女士看到如此阵势,实在忍无可忍,于是掏出自己的手机,要录下他们的丑恶嘴脸。
李某看到刘女士在录像,就过来抢夺刘女士的手机。李某将刘女士的手机打掉在地上,然后对其进行了疯狂的殴打。
刘女士作为女人,哪里是李某的对手,被李某多次打倒在地。李某的妻子张某见刘女士无法站立,于是过来助阵,骑在刘女士身上,拽下一把头发。刘女士忍无可忍,推开了张某。
李某的妻子张某,见自己的老公开始动手,于是也参加到了打斗中。两人斗一人,刘女士被他们打倒在了地上。
随后,刘女士选择了报警,并当晚被送进了医院,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血肿,以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二、张某称自己要流产,要刘女士承担责任
刘女士躺在医院,等着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
可是,警方告诉她,张某怀孕3个月,当天晚上大出血,有流产风险。警方提出,双方尽快和解,各自付各自的医疗费,避免事态扩大。否则对她极其不利,因为对方是孕妇,刘女士涉嫌重大刑事案件,尽快和解是对她最有利的方式。
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他们2人打我一个人,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即使我推了张某,那我也算正当防卫呀,怎么还要我负责呢?
面对张某的无理要求,刘女士只有要求张某开具医学证明,证实其怀孕的事实。
李女士家人,多次催促派出所提供怀孕医学证明,但直到2月24日,派出所才打来电话,让刘女士家人来所里看怀孕B超。
于是,刘女士哥哥前往派出所,看到提供的B超证明,证明显示,张某怀孕3个月,各项指标正常。但是奇怪的是,B超单子的年龄数字39,却是手写改动过的。
刘女士哥哥当场提出质疑,民警给出的解释是,医院搞错了。随即,刘女士哥哥将B超单子拍照,并发给了刘女士。
三、非法拍照
没想到刘女士哥哥的拍照动作,惹出了麻烦。
派出所认为,刘女士哥哥没经过派出所同意,就私自拍照B超单子,并传给刘女士,是违法行为。于是对其进行了长达2个半小时的拘留,期间没收其手机,删除手机中的B超照片,让其尽快签订和解协议,避免事态扩大。
刘女士哥哥提出,刘女士才是当事人,自己无权签订和解协议。
刘女士哥哥说,让自己回去劝说刘女士签订和解协议。
刘女士哥哥离开后,随即来到医院求证。医生证实,怀孕B超的年龄不会搞错,这张应该是用张某的身份证挂号,其后重新找了位孕妇做的B超。
四、再次B超检查
其后刘女士多次要求陪同张某去做B超检测,但张某一直拒绝。
直到3月3日,张某才同意。刘女士亲自陪同张某来到医院,可挂完号,排队等待检查期间,张某却偷偷溜走了。
随后,刘女士要求派出所民警配合一块做B超。
3月10日,派出所派出女民警一位,刘女士家人女士一位,共同陪同张某做B超检查。
在医院,张某提出,刘女士家人不能进入B超室,否则就不配合检查。于是,女民警陪同张某做完检查。
其后派出所告诉刘女士,B超显示怀孕,并再次要求其签订和解协议。
刘女士要求看B超检验结果,被派出所拒绝。
截至3月21日,一个月过去了,案件依然没有进展。
正义何时来?
价格法第6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除依照本法第18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橘子属于普通的水果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刘女士将橘子的价格,定为每斤2元,体现了其不想赚取暴利的品格。但没想到却影响到了李某夫妇的利益,三番五次地强迫刘女士涨价,实在是不讲道德。
其后李某夫妻二人对刘女士进行殴打,涉嫌故意伤害罪。
然而,刘女士在挨打后,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李某夫妇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反而对方还提出要和解,而和解的理由竟然是李某妻子存在流产的风险。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李某2人对刘女士一人进行殴打,李某妻子骑在刘女士身上,所以刘女士在自身身体被侵害的情况下,推开李某妻子,这完全是正当防卫。
而李某夫妻所谓的怀孕证明,也是三番五次的作假。
结束语
刘女士以前在医院做护士工作,在与当军人的丈夫结婚后有了孩子。
丈夫常年不在家,为了照顾孩子,刘女士只有选择辞去护士的工作。
而选择卖水果,是因为工作时间自由,还可以照顾好小孩。
不仅如此,全家一半的经济来源要靠刘女士。而如今,刘女士已不再敢去摊位卖水果,害怕受到报复。
今天,我们有着幸福的和平生活,靠的是有我们的人民子弟兵在保家卫国。而这些军人背后的军嫂们,在家默默奉献。可她们在面对不公时,谁又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呢?
希望这一天到来的日子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