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23年3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重大死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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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发生在2020年7月,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经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凶手的作案手法极其残忍,先是在床上将妻子杀死,然后将妻子的尸体拖进洗手间进行肢解,再抛弃。

二,事件的诡异和扑朔迷离的情节,引人好奇;而且,凶手的身份也令人震惊,不是别人,而是死者的老公;杀害妻子后,还谎报妻子失踪,以洗脱自己的嫌疑;然后,继续像没事人一样,正常上班,连同事对他也没有产生一丝丝的怀疑,也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异常行为。

我们一起看看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吧!为什么一对老夫老妻,会突然如此狠心对另一方痛下杀手?

2020年7月,浙江杭州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踪案件,一位53岁的来女士,突然从家中失踪;而且,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和痕迹,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为此,其家属还贴出了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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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来女士与前夫所生的大女儿介绍,她与来女士不住在一起,其母亲是与她的后爸及来女士与她后爸生的小女儿,住在一起的。

媒体采访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时,他说,他们的房子大概50平米左右,自己与妻子共住一间卧室,另一间由其12岁的女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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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凌晨5时30分,他起床时,就发现妻子已经不见,当时他并没有在意。

7月6日,其妻子工作的单位,打来电话说其妻子并没有去上班,才发现事情不对劲;傍晚,家人就到派出所报案。

经了解,来女士与丈夫许国利,均属再婚;两人之前都曾结过婚,各自都育有子女。

经调查,警方发现4日17点10分,来女士与其小女儿,曾拿着蛋糕和书籍,出现在电梯间内,还有说有笑地回家;不过,这也是她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之中;之后就再也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似乎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了任何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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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家属和警方反复查看所有的出入口的监控,都没有再次看见来女士的身影。

为了查找来女士的踪迹,警方可以说是对地下室、天台、绿化景观等来女士有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但是,还是一无所获。

不仅如此,家属在征得职能部门同意后,竟然把小区附近的景观河都抽干了,仍然没有发现关于来女士的蛛丝马迹。

由此,案件也陷入了僵局,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凭空消失呢?

随后,来女士所住的小区开始对化粪池进行排查;7月22日上午10时许,4辆吸污车驶进小区,开始作业;下午13时许,小区化粪池的作业现场,突然被编织袋围了起来;原因是化粪池的残渣内,发现了人体组织。

经鉴定,发现的人体组织属于来女士的部分身体组织;至此,警方确定来女士不是失踪,而是已经遇害。

7月23日,杭州警方发布了案情通报:

案件已取得重大突破,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25日,杭州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信息称,据来某丈夫许某的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从警方公布的案情来看,许某涉嫌故意杀人无疑。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许某趁妻子熟睡,将其杀死;然后分尸抛弃,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进行定罪量刑。

根据法律的规定,许某的杀人行为,手段残忍,行为恶劣,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2021年5月14日上午,案件在杭州市中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被害人来某的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许国利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71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庭审中,许国利对指控其杀害来某及分尸的基本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工具并非为了作案特别准备,对附带民事诉讼表示愿意赔偿。

被告人许国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

7月26日下午,杭州中院对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万元。

法院宣判后,许国利不服,提起上诉。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3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许国利执行死刑。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许国利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至此,许国利走完了自己的一生;可以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敢做就要敢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