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陈飞宇事件有了新反转。有细心的网友扒出,北京市公安局一份处罚通知书中处罚的对象与此前曝光陈飞宇隐私照事件的狗仔高度契合。这份处罚通知书显示,“北京31岁男子邓某某伙同他人在北京通州区通过资讯网络散布陈某某个人隐私,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此外,还有张某某、丁某、许某某、端某某等4人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巧的是,当事人散布隐私时间是2月13日,执行时间是3月14日至3月19日。而曾曝光陈飞宇恋情私密照的狗仔“超能摄影阳阳”微博在这期间恰好没有更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前“超能摄影阳阳”在社交平台曝光青年演员陈飞宇私密照,当时各种声音此起彼伏,造谣、侮辱、诽谤声不断。2月13日,陈飞宇方发布声明澄清,当时双方在开始交往时均系单身状态。2月15日,陈飞宇工作室发布维权案进展说明,表示已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艺人合法权益。此次消息爆出后,立即引发了广泛讨论,有网友表示邓某某等人知法犯法罪有应得,支持陈飞宇方合法维权。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让渡部分权利,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被他人任意侵犯个人隐私和名誉。通过曝光的照片来看,显然为私密空间拍摄的私密照片,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发布的行为,已经实际侵害了陈飞宇作为一个普通公众的隐私权,远远超出了公众知情权的范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违法和侵权行为,同样需要付出代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有律师指出,此次“超能摄影阳阳”的行为侵犯了陈飞宇的隐私权,已经认定属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陈飞宇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名誉权的损失。

凭借《最好的我们》中“余淮”一角,陈飞宇一举拿下日本东京电影节金鹤奖最佳新人奖、最具人气男演员奖、第11届澳门国际电影节金莲花优秀新人奖,《点燃你,温暖我》播出后,他的演艺事业再度上升,星路可期。此次维权既是他捍卫自己权利之举,也给一些无度吃瓜的人提了醒,看热闹还是要有度。

由于明星的曝光度,不少人都将明星隐私当成了谋利的工具,肆无忌惮地攻讦让他们身心俱疲。但吃瓜也不能毫无边界感,至少应该限定在法规的框架之内,不要让自己成为别人谋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