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的工作,我们将加大闯红灯、乱穿马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现曝光一批2023年3月20日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参与道路交通时闯红灯、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希望每位市民都要以此为戒,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及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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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

一、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得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二、车辆、行人通过路口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严禁闯红灯通行。

三、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四、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停车位规范有序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停放在路内泊位、不得占用盲道。

五、请电动车驾驶人自觉拆除加装在电动车上的挡风被等设施,践行文明交通,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戴头盔,安全行,共建文明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更与每一位市民的出行安全息息相关。做文明市民,请从抵制交通违法、摒弃交通陋习、践行文明交通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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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马店交警122

编辑:刘晗煜审核: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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